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临夏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来源:和政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19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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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报请批准《临夏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夏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临夏州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黄河上游生态保护示范区、甘肃省物流商贸节点、民族特色产业基地。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临夏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9.51万亩(包含太子山天然林保护区耕地保有量0.61万亩、莲花山自然保护区耕地保有量1.1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4.8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59.95平方千米(包含太子山天然林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744.70平方千米、莲花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96.6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01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3.93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对接融入全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巩固提升山地丘陵农业区粮食生产能力,科学有序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围绕黄河干流核心区域,提升水源涵养功能。持续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功能协调。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镇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城镇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推动各类园区提质增效,支撑现代化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构建均衡协调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优化城镇蓝绿空间,构建高水平的蓝绿网络。合理确定村庄分类,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强化宅基地、乡村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健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推进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地域风貌管控,彰显城乡风貌特色。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做好重大区域交通设施、能源设施空间预留管控,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统筹安排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布局,确保城镇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镇公共安全,做好城镇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镇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临夏州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