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3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 示 期: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
通讯地址:和政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电 话:0930-5521203
项目名称:和政县小南岔流域前进村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和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公室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和政县小南岔流域前进村河道治理工程位于和政县新庄乡前进村,起点为前进村尹家庄,终点为前进村马场,项目属于新建(迁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段长2.73Km,新建堤防5.41km,其中:左岸新建生态堤防2.684km,右岸新建生态堤防2.726km。本工程总投资944.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2.5万元,占总投资的2.38%。
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交通运输引起的扬尘,以及运输建筑材料、工程设备的汽车尾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城市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区域周围设置围挡,施工期间采用湿法作业,加强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按照各自荷载进行运输,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量,严禁报废车辆在施工场地内使用,施工期间做好车辆等的保养和管理,确保其正常作业
2、水污染
施工期的废水污染主要是施工车辆的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施工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降尘,生产废水主要为出场车辆冲洗废水,含有SS等污染物质,评价要求施工单位设置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全部用于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3、噪声污染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在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装隔声罩,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以减少机械设备故障运行,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缓项目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
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土石方回填综合利用,禁止外排;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分类回收,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清运至县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县城管局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县城管局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河道防洪除涝工程,为生态类项目,本工程实施后,小南岔河的水位、水量都不发生改变,运营期无“三废”排放。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