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政县牙塘河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 示 期: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
通讯地址:和政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电 话:0930-5521203
项目名称:和政县牙塘河(石咀村-水泥厂)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和政县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世纪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和政县牙塘河(石咀村-水泥厂)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位于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买家集镇,项目属于新建(迁建)项目,河道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的主要内容为:本次治理段生态修复区生态修复面积约 61858m²,采用场地平整+覆土绿化的方式;本次缓冲带加强措施采取生态护岸的方式加以阻隔,共计新建生态护岸 8 处,总长 4977m;本次生态隔离带主要布置在河道左岸。共计布置 7 处隔离带,布置总面积为 102010 ㎡,采用乔木-灌木-草本相结合的植被带。本工程总投资为3711.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5.5万元,占总投资的1.76%。
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大气污染
本工程主要为建材运输施工作业时产生的道路扬尘, 建材卸载、土石方开挖和填筑过程中将造成风起扬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城市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在拌和楼安装除尘装置,对石方开挖、骨料破碎等施工应采用湿式作业,以减少现场粉尘。在施工区域周围设置围挡,施工期间采用湿法作业,加强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
2、水污染
工程施工期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工地用水的少量排水。将混凝土拌合及养护废水收集于沉淀池中,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砾料清洗、混凝土拌合等施工工序,严禁外排。含油废水污染物主要是 SS 和石油类,废水经明沟收集集中进入附近的隔油沉淀池进行处理后,清水循环再利用,浮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生活污水,施工营地远离水体布设;工程施工区临修防渗旱厕,用堆肥方式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堆肥收集拉运至周围耕地肥料,其他生活废水用于施工营地泼洒降尘,实现生活污水零排放;禁止向沿线河流倾倒、排放各种生活污水,不能在地表水体附近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3、噪声污染
施工期各工段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等。施工现场合理布置,在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装隔声罩,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以减少机械设备故障运行,夜间(21:00'-次日7:00')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缓项目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在临时生活区布设垃圾箱,运输垃圾的设施要密闭化,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县城管局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县城管局统一处置,粪便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后,可作为农家肥料。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县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为生态类项目,项目本身不会排放气、声、固废等污染物。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