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吉庆家园住宅小区9#楼变更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来源:和政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23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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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吉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单位申报了和政县吉庆家园住宅小区9#楼变更设计方案,我单位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划许可之前,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拟选位置

位于和政县城关镇前川,东至和合大道、南至东街延伸段、北至商贸路。

二、设计方案变更原因及内容

本项目于2017年由《和政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吉庆家园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和政发[2017]120号)批复,并于2017年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229252017052号),批复内容为:规划总用地面积3259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093.3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02091.5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4001.80平方米,总规划9栋楼(其中1#、2#、3#、4#、5#、6#、7#楼为住宅建筑,8#楼为幼儿园建筑,9#楼为宾馆建筑),容积率3.30,建筑密度26.68%,绿地率30.08%,总户数578户,地下停车位487辆。由于9#至今未建设,根据和政县人民政府《关于<和政县吉庆家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宾馆建筑调整合理性论证报告>的批复》(和政府发[2024]87号),将该项目9#楼建设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原设计方案9#楼为宾馆建筑(建筑层数起算面为和合大道,层数9层,建筑高度35.7米,总建筑面积8097.13平方米)。

调整后9#楼为住宅建筑(建筑层数起算面为小区院内,住宅层数为8层,建筑高度25.70米;地下二层为商业建筑,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建筑高度为9.60米,规划建筑总高度35.30米,自和合大道算起至住宅女儿墙顶,总建筑面积6571.20平方米)。(按新规范算至女儿墙顶)

原总方案地块指标:容积率3.30,建筑密度26.68%,绿地率30.08%,9#楼建筑高度35.7米,机动车停车位487辆。

方案变更后总地块指标:容积率3.25,建筑密度26.15%,绿地率30.08%,9#楼建筑高度35.3米,机动车停车位517辆。(按新规范算至女儿墙顶)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和政县二号统办楼708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单位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单位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公示期限: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30日

联系地址:和政县二号统办楼708室

联系电话(传真):0930-5522108

附件:1.和政县吉庆家园住宅小区9#楼调整后临街效果图.jpg

              2.和政县吉庆家园住宅小区9#楼调整后平面图.jpg

和政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