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政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来源:和政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10-22 11:36
字号:
收藏

一、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资规划函〔2023〕167号),以《和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上位规划,衔接相关专项规划,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特编制《和政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和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老城片区,包括乌玛高速以南,广通河—牙塘河以西、滴珠山以东、康庄大道以北的范围,即老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具有法定性,总面积551.32公顷。考虑到中心城区的连续性与系统性,划定研究范围,为下一步地块出让以及边界调整提供支撑。研究范围面积约748.97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外197.65公顷。

四、规划定位

全国重要的史前古动物化石研究与参观基地,和政县域综合服务中心,生态宜居城市。

五、发展规模

本规划区人口规模为6万人。规划老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551.32公顷(城镇开发边界规模)。

六、空间结构

深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部署,规划形成“三心、三带、四轴、四片区”的空间结构。

七、用地布局

规划范围内,规划居住用地1446.49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5.5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43.2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0.88%;商业服务业用地662.1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6.26%;工矿用地126.4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11%;物流仓储用地10.0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25%;交通运输用地785.4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9.29%;公用设施用地57.8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4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418.0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0.26%;特殊用地87.2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14%;留白用地58.92公顷,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0.96%。

八、公示时间

30天(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和政县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或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0930-5522108

联系地址:和政县二号统办楼7楼和政县自然资源局

邮    编:731100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