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政县松鸣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拟调整局部地块位于松鸣大道北部东西两侧,涉及01-02-01全部地块,01-01-03、01-05-01、01-05-02、01-05-03、01-05-04、05-02-01、05-03-02、05-04-02、05-05-02、01-04-01、01-04-02局部地块。东侧紧邻国道310和南岔河,西侧为山体,南侧为松鸣古生物化石会议中心、桃心湖,北侧为现有村庄和游客服务中心。
二、规划解读
包含01-02-01全部地块、01-01-03、01-05-01、01-05-02、01-05-03、01-05-04、05-02-01、05-03-02、05-04-02、05-05-02、01-04-01、01-04-02局部地块。
用地性质包含其他建设用地、农林用地、商业金融用地、公共绿地、公用工程用地。其中:
其他建设用地、农林用地、公共绿地、公用工程用地未确定地块指标。商业金融用地指标为容积率≤1.7、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0米。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7号令,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6.《城乡规划编制办法》(2006.4.1);
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1);
8.《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
9.《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21年);
10.《甘肃省城乡规划制定管理办法》(2010.1.18);
11.《和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2.《和政县松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阶段稿);
13.《和政县松鸣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4.其他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
四、调整主要内容
将01-02-01全部地块、01-01-03、01-05-01、01-05-02、01-05-03、01-05-04、05-02-01、05-03-02、05-04-02、05-05-02局部地块重组为01-06-01地块;将01-04-01、01-04-02局部地块重组为01-06-02地块。
调整后用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0901)。控制指标如下:
01-06-01地块:面积为162882.71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主体建筑≤24米,每地块限设一幢地标性建筑≤50米。
01-06-02地块:面积为149695.36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主体建筑≤24米,每地块限设一幢地标性建筑≤50米。
建筑退距:地块内24米以下建筑物退后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3米;24米-50米建筑物退后30米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10米,退后30米以下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5米。建筑物后退用地边界距离为主要朝向6米、次要朝向4.5米。
地块调整后指标表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01-06-01 | 商业用地 | 162882.71 | 1.5 | 40% | 30% | 主体建筑限24米,地标建筑限50米 |
01-06-02 | 商业用地 | 149695.36 | 1.5 | 40% | 30% | 主体建筑限24米,地标建筑限50米 |
五、调整的必要性
1、政策与规划协调性分析
根据《和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政县松鸣镇是临夏州重要的文旅特色小镇,部分地块调整用地性质为商业,符合“旅游强县”战略。原控规中需调整地块均以农业和低效建设用地为主,调整为商业可强化旅游配套,契合甘肃省促进乡村旅游、特色小镇发展的政策导向,完善“吃住行游购娱”产业链,提升区域服务能力。
2、规划引导与实际建设协调性分析
近些年和政县建设速度较快,城镇建设中各种不确定因素较多,部分用地的开发建设需求随着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局部未开发地块规划引导与实际建设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对此需从用地布局、规划指标等方面做出一些必要的调整与优化,以提高项目落实的可操作性,因此,对部分地块进行规划调整是必要的。
3、经济与市场需求分析
松鸣镇核心客源为兰州、临夏等周边城市游客,现有商业设施(如餐饮、民宿、文创零售)难以满足旺季需求,需通过调整用地性质增加商业用地,引入特色商铺、民俗体验馆等业态。结合太子山景区、松鸣岩滑雪场等旅游资源,商业开发可提高土地收益,推动村民就业与集体经济增收,符合乡村振兴背景下产业升级需求。
4、助力城镇功能升级的分析
拟调整部分地块在和政县松鸣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位于门户旅游服务区,在城镇旅游发展主轴两侧,临近景区入口、镇区主干道和交通节点(松鸣岩大道沿线),目前,该部分地块均未开发,为弥补旅游服务和所在居住片区综合商业缺乏这一短板,调整01-02-01全部地块、01-01-03、01-05-01、01-05-02、01-05-03、01-05-04、05-02-01、05-03-02、05-04-02、05-05-02、01-04-01、01-04-02局部地块用地性质是必要的,能够助力和政县松鸣镇区城镇功能升级和迭代。
六、调整的可行性
1、控规局部地块调整后对和政县松鸣镇区控规用地布局影响分析
本次修改根据实际建设情况与松鸣镇区未来城镇发展需求,调整用地性质、规模及控制指标,尊重既成事实,符合《和政县松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阶段稿),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城镇用地结构、用地布局,未对城镇整体景观系统和重大基础设施布局产生影响。
2、控规局部地块调整后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分析
本次控规修改按政策文件要求有效衔接了松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对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进行调整,并优化地块用地边界与道路,与当前实际建设和已批用地界限相符,因此,调整后周边道路有良好的通行能力,人流和和车流便捷出入。
3、对绿地系统及开敞空间的影响评估
控规地块的调整对接了《和政县松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阶段稿)方案,对镇区景观结构和绿化指标影响较小。
4、控规局部地块调整后对周边用地的影响分析
本次控规地块的调整有效衔接了《和政县松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方案,用地界线、周边道路优化后与周边环境及现有已建设施更加相吻合,对周边用地的环境、日照、交通、人流组织、环境安全等方面不会带来影响。
5、控规局部地块调整后对市政设施的影响分析
经与《和政县松鸣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分析,局部地块调整不会对该地块片区内给水、污水、电力、电信、燃气、供热等设施产生较大影响。
七、公示时间
30天(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23日)。
八、公示期间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打电话、发送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反馈,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郭田 0930-5522108
电子邮箱:hzxcxghfzfwzx@163.com
联系地址:和政县二号统办楼708室
公示图纸:《和政县松鸣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调整前后用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