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张家庄村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批前公示

来源:和政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1-27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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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锦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单位申报了和政县张家庄村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方案设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划许可之前,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和政县城关镇张家庄村。

二、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总用地面积6155.65平方米;地块一用地面积2644.24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总建筑面积2488.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01.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6.80平方米,容积率0.833,建筑密度49.39%,绿地率10.00%,机动车位10辆,非机动车位166辆。地块二用地面积3511.41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总建筑面积4889.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0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1.43平方米,容积率1.312,建筑密度69.14%,绿地率10.00%,机动车位21辆,非机动车位346辆。

三、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7天,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和政县二号统办楼708室(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单位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单位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和政县二号统办楼708室

联系电话(传真):0930-5522108

附件:




和政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