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

来源: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1-07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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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直属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和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起草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景观灯饰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和规章,拟订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并负责组织检查、督办落实;负责临时占用人行道、举办各类大型活动的审批。负责对损害城市环境、容貌和形象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城区景观灯饰亮化标准的制定、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路灯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州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环境卫生工作规划和行业管理办法,组织检查督办落实;负责垃圾处理场的建设、运行与管理;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清运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

(五)负责县城内建筑垃圾的核准,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清运、回填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责。

(六)负责环卫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和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单位内部的政务活动、会议组织工作、制定队室工作制度、文电处理、秘书业务、档案管理、信息、保密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后勤服务工作。管好资金,按时准确上报财务计划和财务报表,做好机关各项财产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市容大队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对损害城市环境、容貌和形象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治理乱停车、乱设摊(店外摊)、超门店(窗)经营;制止沿街单位、经营户在路面、人行道上乱堆渣土、建筑材料、垃圾的行为;制止沿街住户、商店在人行道、隔离栏、行道树上晾晒衣物、被褥、拖把和其他杂物;制止流动商贩沿街叫卖的行为;制止用大功率喇叭、招揽生意的商业活动;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处理全县主要街道市容市貌的违章行为;负责对户外广告地点的设置。

(三)环卫大队

负责对城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监管,按时清扫,定时巡查保洁,做到卫生保洁时不留死角;负责定期擦拭垃圾箱防护栏,及时清除箱内垃圾,保持箱内箱外清洁无污;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治理沿街铺面乱泼污水,乱倒垃圾等行为;搞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

(四)垃圾费征收队

负责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负责生活垃圾处理的运行及管理,制定相关征收办法。

(五)路灯管护队

负责城区路灯的安装、管理及维修工作。

(六)法制股

按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宣传行政执法及处罚案卷的制作与审核工作。

三、人员编制

和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编制3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员1名。

主要负责人:任建忠             办公电话:0930-5523356

办公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