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际情况,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举办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一、培训目标
全县各专业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新规范,实现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培养学习务实型的工作队伍,提升我县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培训主体
特邀请兰州市团结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国家级公共卫生专家张青玉主任授课。
三、培训对象
县级专业机构业务相关股室人员;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及公卫专干、村医。
四、培训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6日
(二)地点:甘肃慧聚电子商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三)培训方式:集中理论培训与现场测试相结合
五、培训预算
本次培训初步预算2.4万元。其中场地0.6万元,餐费1.6万元,资料费0.2万元。
六、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相关政策要求,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知识、服务规范、操作技能、绩效考核及相关政策进行全方位培训。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健康教育;
3.0—6岁儿童健康管理;
4.孕产妇健康管理;
5.老年人健康管理;
6.预防接种;
7.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8.慢性病健康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11.中医药健康管理;
12.卫生监督协管;
七、培训要求
(一)所有参会人员必须8点进会场签到,8点30分准时进行培训。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自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第三版)、纸质版健康档案表格、笔记本等。
(三)各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无故缺勤、早退,不按时参加培训和会场内无故缺席(或培训结束前离开的)的学员,对单位及个人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到县卫健局重新学习。
(四)培训期间午餐由卫健局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回单位后按相关规定报销。
(五)县级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负责对本辖区内包村医生和村医进行再培训,并做好培训签到、考试、总结等相关资料。
和政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 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