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12-21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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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 示 期: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7日

通讯地址:和政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电    话:0930-5521203

项目名称:广通河和政段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二期)

建设单位:和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世纪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广通河和政段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二期)位于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城,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工程主要建设拱北南岸护岸工程、拱北驳岸工程、卧龙桥、九曲桥、引水管线、鱼鳞堰及挡墙工程、消力池、卫生间、清淤工程、箱涵与路涵连接工程、九龙壁改造1处、市政取水点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1处、景观平台共计5处。本工程总投资为3680.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4万元,占总投资的1.74%。

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大气污染

工程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扬尘、运输车辆扬尘、机械废气产生的尾气和清淤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城市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区域周围设置围挡,施工期间采用湿法作业,加强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通过采取减少清淤工程持续时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及时对淤泥进行清运等措施可减少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

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敷设管道试压废水和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临时修建沉淀池,对生产废水分别进行沉淀处理,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砾料清洗、混凝土拌合等施工工序,禁止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管道试压完成后的废水用于管线附近道路绿化带浇灌及降尘用水。

3、噪声污染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在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装隔声罩,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以减少机械设备故障运行,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缓项目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

施工期主要的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废弃清淤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县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清理的土石方及淤泥委托甘肃智汇铭城置业有限公司用于和政县滨河东区文旅产业建设,及时拉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县城管局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县城管局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属非污染性项目。项目本身不会排气、声、固废等污染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建设的卫生间废水,卫生间废水经52m3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和政县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