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关于对和政县水泥预制新型建材加工项目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2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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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 示 期: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

通讯地址:和政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电    话:0930-5521203

项目名称:和政县水泥预制新型建材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三申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和政县水泥预制新型建材加工项目位于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项目属于新建(迁建)项目,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1900m2,主要包括1栋免烧砖生产车间、1栋水泥预制品生产车间、1栋成品堆存车间、办公室等。项目建设1条免烧砖(包括透水砖及植草砖)生产线及1条水泥预制品生产线,建成后年产200万块透水砖、20万块植草砖、19.4万件水泥预制品。本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万元,占总投资的1.8%。

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

项目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产生量较少,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安装过程主要在室内进行,通过洒水降尘可以有效控制粉尘。

2、水污染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设备安装人员,其不在项目内食宿,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厂区原有的旱厕,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

3、噪声污染

在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装隔声罩,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以减少机械设备故障运行,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缓项目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

项目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的固体废弃物为安装废包装等,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出售给废物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收集后交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县城管局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县城管局统一处置;禁止随意堆弃。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搅拌粉尘、上料粉尘、卸料粉尘、砂石料堆场粉尘、水泥仓筒粉尘、车辆运输扬尘及汽车尾气。

项目运营期原料卸料与堆存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移动式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上料、搅拌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粉尘通过顶部自带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且免烧砖加工及水泥预制品生产线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车辆运输扬尘和汽车尾气,定时清洁道路、定时洒水抑尘,降低道路粉尘的产生;要求车辆在运输原料及产品时要篷布遮盖严实或采用封闭装置运输;对进出厂区的运输车、原料运输车等提出限速要求,在满足最大工作效率的前提下,使用最小车速行驶;对装载机每次装卸的物料量进行控制,严禁超载;进出厂区的所有车辆进行轮胎清洗,最大程度降低运输道路扬尘。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模具及设备清洗废水,产生的废水经过导流沟收集后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成品养护。项目设置旱厕且员工不在项目内食宿,故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产生的盥洗废水用于泼洒降尘,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制砖机、搅拌机、配料机、运输车辆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车辆禁止鸣笛、限速慢行等措施减轻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免烧砖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产生的残次品、沉淀池底泥、废编织袋、废滤芯和废布袋、除尘灰、废脱模剂桶、废矿物油及员工生活垃圾。

残次品收集后交由固废处置单位回收利用;沉淀池底泥经自然干化后回用于免烧砖生产;废滤芯、废布袋,行业布袋除尘器更换频次为2年一次,每次更换产生的废布袋为80kg,滤芯1.5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为50kg,均交由厂家回收处置;除尘灰用于项目免烧砖生产;废编织袋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县城管局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县城管局统一处置;废脱模剂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免烧砖生产车间设置的危废暂存点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置;废矿物油经专属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免烧砖生产车间设置的危废暂存点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