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关于对和政县新营河防洪治理工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07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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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 示 期: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2日

通讯地址:和政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电    话:0930-5521203

项目名称:和政县新营河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和政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西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和政县新营河防洪治理工程位于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买家集镇,项目属于新建(迁建)项目,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因河道两岸大部分两岸护堤尚未修建,未能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冲淤造成部分河段主槽淤积较为严重。枯水期河道流量小,造成河床裸露河滩长期不过水,导致河道内杂草丛生影响过洪,本次工程治理段位于大庄村水泥厂桥至寺营村段,治理段长度7.8km。累计新建防护工程13.535k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5.384km,护脚1.348km;右岸新建护岸5.545km,护脚1.259km。河道疏浚2.35万m3。本工程总投资2876.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2万元,占总投资的1.11%。

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

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扬尘、机械废气产生的尾气以及食堂油烟。施工场地设有建筑材料临时堆场,多余弃方砂砾石临时堆存,在堆放过程中产生少量扬尘;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食堂,临时食堂产生少量油烟。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城市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区域周围设置围挡,施工期间采用湿法作业,加强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按照各自荷载进行运输,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量,严禁报废车辆在施工场地内使用,施工期间做好车辆等的保养和管理,确保其正常作业,职工食堂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不低于75%。

1、水污染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营地内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漱生活污水。

施工期机械设备冲洗废水产生总量为86.4m3,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和沉淀池,沉淀池容积3m3,底部设置防渗措施,冲洗废水全部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置旱厕,定期清掏用作肥料,洗漱废水可就地泼洒,不外排地表水体。

2、噪声污染

工程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包括固定噪声源和流动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运输车辆等,在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装隔声罩,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以减少机械设备故障运行,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缓项目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

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是开挖过程底泥、施工弃方砂砾石、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底泥用作项目区域内绿化用土;砂石经筛分处理后,部分质量不好的回填于施工场地内,其余则外售给建材公司用作原材料使用;施工中建筑垃圾,除资源化利用外,集中收集后运至县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县城管局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县城管局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防洪治理项目,属非污染性项目,项目运营期本身不会产生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