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和政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甘肃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机构改革、职能变更、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实际,和政县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共确认行政执法主体42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38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4个)。现予以公布。
1.法定行政机关(38个)
和政县人民政府、和政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和政县三合镇人民政府、和政县买家集镇人民政府、和政县陈家集镇人民政府、和政县马家堡镇人民政府、和政县松鸣镇人民政府、和政县新营镇人民政府、和政县新庄乡人民政府、和政县卜家庄乡人民政府、和政县达浪乡人民政府、和政县梁家寺东乡族乡人民政府、和政县罗家集镇人民政府、和政县三十里铺镇人民政府、和政县发展改革局、和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政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和政县公安局、和政县民政局、和政县司法局、和政县财政局、和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政县自然资源局、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政县交通运输局、和政县水务局、和政县农业农村局、和政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和政县卫生健康局、和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政县应急管理局、和政县审计局、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政县统计局、和政县医疗保障局、和政县档案局、和政县烟草专卖局、和政县国家保密局。
2.法律法规授权组织(4个)
和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政县消防救援大队、和政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