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10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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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规定,编制《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和政县二号统办楼5楼,电话:0930-552116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加强行政权力监督,提高机关效能的突破口,着力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和公信力。一年来,在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重视和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依法执政。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2023年,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体良好。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在和政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25项内容。其中,政策性文件7项,综合政务16项,信息公开指南1项,部门年度报告1项;在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信息76项。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流程。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公众根据需要可向我局在线提交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因该信息不存在,在答复期限内未告知申请人,被提起行政复议,3月22日向申请人告知该申请信息不存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临夏州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及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在公文起草时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再运转呈递,对明确标注主动公开的文件严格按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应公开尽公开。全年未发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平台建设。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领导介绍、政策文件、综合政务3个栏目,安排专人进行维护,同时积极借助“新和政”平台,发布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日常工作、重要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切实做好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监督检查政务公开情况,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完成政务公开任务,以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比较薄弱。

改进进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职能作用,根据工作职责,分级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分解细化任务,将重点领域公开的工作内容落到具体部门股室和个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完善机制,明确职责、统一协调,高效便民”的原则,结合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时间、程序、方法,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力度。积极参加省州县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水平、能力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