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1.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组织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2.被撤销或吊销后继续活动的组织: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仍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
3.筹备期违规活动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
二、打击整治重点
1.危害国家安全,勾结境外敌对势力,开展渗透破坏活动,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2.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如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蹭社会热点,误导公众,从事非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大肆开展评比表彰、等级认证、资格许可、颁发荣誉证书等活动,以此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4.打着公益慈善、文化交流等名义,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进行非法传教,危害其权益和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前,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可通过以下方式查验社会组织身份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在“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栏中输入社会组织名称,查询其是否依法登记。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
四、举报内容
为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准确名称、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五、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0-5525559
举报邮箱:237512516@qq.com
举报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二楼民政局(22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