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民政局关于征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机构及评估机构的公告

来源:和政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1-2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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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保障我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根据甘肃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州县相关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本次征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择优”原则,面向各类符合资质的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机构参与,不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确保征集工作阳光透明、规范有序 。

二、征集范围

根据《甘肃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围绕个性化、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评估等服务,开展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均可自愿申报。

(一)征集对象

1.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含具备养老服务能力的家政企业等);

2.能力评估机构:指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资质,能独立开展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服务范围

1.养老服务内容:涵盖居家养老(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等)、社区养老(日间托养、临时托护、健康管理等)、机构养老(长期住养、30天以内“喘息服务”等)。

2.评估服务内容:严格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组织开展评估,开展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认知能力、情绪行为、感知觉与沟通等方面的评估工作,为补贴发放提供精准依据。

三、申报材料

(一)养老服务机构申报材料

1. 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服务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设施设备清单;

4. 工作人员名册及相关证明: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证书复印件,在岗证明;

5. 信誉良好,近3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服务纠纷或群体投诉事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未开办或参与开办本项目评估机构,无利益冲突情形;

6. 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如荣誉资质、医养结合合作协议等)。 

(二)评估机构申报材料

1. 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评估场所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评估室及周边环境实景照片;

4. 评估人员材料:名册、学历证书、实务经历证明、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在岗证明;

5. 机构及评估人员近1年内未被纳入失信惩戒名单、未受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重大评估失误或群体投诉事件 ;

6. 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如相关评估业绩、荣誉资质等)。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申报时间

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30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申报方式

1.采取线下申报方式,申报机构需派专人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和政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不接受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申报。

2.申报机构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虚假申报、伪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燕

联系电话:15352256104(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联系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2楼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和政县民政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