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和政县2026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关于公布和政县2026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以及《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7〕160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布以下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甘肃泉栖云舍生态文化旅游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泉栖云舍生态文化旅游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925MAENEM1P0N
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城关镇西街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五楼
2、法人代表:丁翠萍
3、主要违法事实: 2026年3月12日,我单位接到周惠文、杨福君、李哲等12名员工投诉,反映甘肃泉栖云舍生态文化旅游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员工初步申报拖欠工资金额共计28万元。2026年3月16日,我单位依法对该公司拖欠工资事项正式立案开展调查,经核查确认:该公司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期间,无故拖欠周惠文、杨福君、李哲等12名员工劳动报酬,实际拖欠工资总额252402.36元。案件调查期间,我单位工作人员多次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督促其足额结清所欠工资,但该公司拒不配合,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4、处理结果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和政县人社局于2026年3月18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人社劳监改通字〔2026〕第67号),2026年4月20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人社劳监改通字〔2026〕第20号),明确要求其限期足额支付拖欠工资。期限届满后,该公司依旧拒不整改。2026年4月27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和人社劳监告字〔2026〕第0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人社劳监告字〔2026〕第01号),告知其违法事实、拟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2026年5月8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和人社劳监处字〔2026〕第0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人社劳监罚字〔2026〕第01号),对其作出罚款两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2026年6月5日下达了《和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告知书》(和人社列告字﹝2026﹞01号),2026年6月26日,下达了《和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和人社公决字〔2026〕第01号),对甘肃泉栖云舍生态文化旅游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行为,在全州范围内予以警示曝光。
和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