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需聘任张鹏同志为工程师,现公示如下:
姓 名 单 位
张 鹏 和政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和政县水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04日至11月09日
受理单位:和政县水务局
受 理 人:苟红伟 电话:13909309938
和政县水务局
202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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