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和政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继续使用的公告
《和政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和政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10个预案,于2022年8月31日到期。由于今年疫情较为严重,新《预案》无法进行编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原2019年9月1日颁布的《预案》继续使用。发生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事故,按照原《预案》规定执行。现公告如下:
一、和政县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和政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和政县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和政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2、《和政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3、《和政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和政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和政县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和政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7、《和政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8、《和政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9、《和政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0、《和政县极端天气抗洪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