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
和政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
2023年,“互联网+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小组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机制,量化目标任务,持续深入推进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在全县各部门的广泛应用,全面实现基础建设成体系、信息采集常态化、随机抽查全覆盖、综合监管长效化的格局,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工作目标
深刻学习领会实质。“互联网+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策学习,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法规文件学习列入工作日程,深刻领会“互联网+监管”的基本含义、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创业兴业,为助推全县“放管服”改革、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规范监管对象信息。按照单位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增补监管对象,准确录入规范名称、信用代码等信息,及时更新部门管理员及权限,实现监管对象覆盖率100%,并做到动态更新。
(二)严格管理人员账号。根据执法人员(包括从事日常监管的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账号增减、授权,做到与执法人员一一对应,实现执法人员注册率100%,并做到动态管理。同时,严格管理人员账号,严防泄密。
(三)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三定”方案,准确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实现认领率100%,并做到动态管理。并将部门监管事项分解到相关股(室)。
(四)准确录入检查实施清单。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准确录入检查实施清单,实现完成率100%,并做到动态管理。
(五)补充录入存量监管行为信息。持续补充录入2019年至2022年产生的监管行为信息(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行为),在确保每个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录入3条以上信息的基础上,做到“应录尽录”。
(六)加大增量监管行为信息录入力度。同步录入2023年产生的监管行为信息(除双随机抽查方式之外的监管事项),力争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100%。
(七)持续推进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对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小微企业扶持等信息10个工作日内录入,实现录入率100%。同时,加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升公示系统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
(八)及时核查反馈风险预警线索。严格按照上级派发的风险预警线索,认真进行核查,及时反馈结果,实现反馈率100%。同时,强化风险研判,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风险,实施精准处置。
(九)加强监管动态信息录入。及时发布工作中产生的监管动态信息,监管动态信息不低于20条,曝光台信息不低于5条。
(十)探索推进相关模块应用。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推进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重点事件等模块应用,强化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
(十一)明确抽查事项清单。在规范做好检查实施清单录入的基础上,及时通过“双随机监管”子系统认领监管事项,实现认领率100%。
(十二)细化监管对象库和监管人员库。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和内设机构设置,分类建立监管对象库和监管人员库,做到动态管理。
(十三)优化抽查工作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取方式、检查流程、结果应用、公示途径、法律责任、部门联合等内容,作为本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依据。
(十四)强化抽查任务实施。在系统内发布年度单部门和跨部门抽查计划,单部门抽查在事项全覆盖的基础上不少于2个批次,移动监管APP使用率不低于70%,查处案件不少于1起。
三、工作要求
(十五)提高认识,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是国务院部署的“放管服”改革重大任务,是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将平台应用到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
(十六)提升合力,迅速行动。实行“一把手”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单位)全力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突出重点,紧盯关键节点,各项工作往前赶,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持续化、常态化。
(十七)全面应用,注重实效。全面使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实施监管检查,实现检查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结果录入等闭环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