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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来源: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39 发布时间:2025-05-2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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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和政征地补偿告字〔2025〕6号

我县拟实施和政县城关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0.22公顷(3.3亩),拟征收集体土地0.1公顷(1.5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和政县城关镇杜家河村具体范围图附后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和政县城关乡镇杜家河村六社集体土地0.1公顷(1.5亩)。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和政县城关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按照《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杜家河村属于一类区片,根据<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城关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和政办发〔2025〕27号)文件,征地地价8万元/亩,原则上以实物置换安置为主,货币补偿为辅。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城关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和政办发〔2025〕27号)文件执行。

涉及的村民住宅按照提供安置房和货币补偿方式;如选择在建安置房的,拆迁改造期间的安置过渡费标准为每户每月700元,过渡费发放从该户签订协议之日当月算起先发放一年的过渡费,剩余部分到新建安置房竣工交付之日一并发放;拆迁户置换已建成安置房的,过渡费发放从该户签订协议之日当月算起,一次性发放6个月的过渡费,如选择货币化补偿的,不再发放安置过渡费。

五、公告期限及办理补偿登记方式、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30日,自2025523日至2025621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和政县城关镇和杜家河村、六社村民小组予以张贴。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至公示期满后10日内,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经营权人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持权属证明材料(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承包经营合同等),到城关镇杜家河村补偿登记相关事宜。

登记地址:和政县城关镇杜家河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志杰  13909309479

、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至公示期满后10日内,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和政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邮编731200,电话0930-5521149)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和政县人民政府将依据提出意见及听证情况,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研究调整。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特此公告。

附:1.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城关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

2.和政县城关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范围示意图

 

                                                                       和政县人民政府      

                                                                                                                     2025523日

关于印发《和政县城关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pdf

征地范围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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