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巩固农村危房改造 冲刺清零成效后续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巩固农村危房改造冲刺清零成效,确保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巩固脱贫成果,稳定扶贫政策”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全面小康的总体目标和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具体要求。2020年,做好农村住房安全状况动态监测,及时排查新增危房,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限时销号解决,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及时解决新增危房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做好危房动态监测
在2019年对农村住房全面认定(鉴定)工作基础上,重点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同时高度关注返乡定居贫困户住房安全状况。各市州住建部门要指导所辖各县(区)建立危房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重点监测建设年代时间较久的老旧生土住房、地质灾害易发隐患区域住房。通过农户申报、乡镇初排,对发现的疑似危房要即时报送县级住建部门,由县级住建部门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认定或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确保新增危房排查鉴定准确,不错不漏;县级住建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本辖区农村住房安全状况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确保动态监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农村危房动态监测实行月报制度,逐级报送新增危房排查情况。
对于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县级政府要在乡镇村初排初报的基础上,要组织专业人员、委托专业鉴定机构集中力量,及时逐村逐户进行鉴定,建立专门的因灾危房台账。
(二)及时销号解决新增危房
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甘政办发〔2018〕144号)有关要求,对新发现的危房农户,符合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要逐户明确改造措施、补助标准、完成时限,按照“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改造并严格验收。要根据危房现状、农户意愿等实际情况采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改造方式,对自筹资金不足和不具备投工投料能力的特困户,采取多种方式灵活解决其基本住房安全,改造一户、销档一户。对于因灾导致的危房户,当地政府要做好统筹,纳入灾后重建等项目,保障其安全住房。
(三)不断提升档案资料质量
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资料要求,把规范完善档案资料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对2017-2019年近三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分户档案进行“回头看”,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危改户。根据住房动态监测结果,各地要以行政村为单位,适时完善更新村级住房台账;对新增危房并纳入改造对象的农户,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分户档案,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将竣工验收报告发放到户,对四类重点对象改造户还要及时填写发放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县级住建部门要做好落实和指导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工作保障
要树牢一抓到底的决心,强化见底见效的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实际行动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
(一)统筹安排补助资金。已提前下达2020年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相关县区,要合理整合使用;未下达补助资金的其他县区,要按照《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统筹安排资金。各地要科学制定差异化补助标准,保持补助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对于往年已享受国家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但住房因灾成为危房的,各地要纳入灾后重建项目或县级统筹资金及时解决其住房安全,不得重复享受。
(二)加强监督指导力度。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省住建厅对未摘帽的8个贫困县,安排厅级领导进行挂牌督战,组织危房改造技术服务专家组逐乡镇逐村开展实地指导,对其他已摘帽贫困县继续实行处级干部督办包抓,确保监督指导力度不减。各市州、县区住建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对重点村、重点户的挂牌督战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三)持续抓好问题整改。按照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脱贫攻坚“回头看”的要求,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重点治理“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等问题。对于信访受理、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问题。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推动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明显改善。
(四)强化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各级住建部门要利用多种方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以及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各地要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力量,强化住建部门、乡村管理干部政策培训和建筑工匠技术水平及从业素质培训,为乡村建设提供人才技术支撑和保障。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