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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提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的保障标准

来源:三十里铺镇 浏览次数:398 发布时间:2023-05-18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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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低保。全州城市低保州级指导标准提高4%,临夏市年标准由人均9012元(月标准751元)提高到9372元(月标准781元),各县年标准由人均8160元(月标准680元)提高到84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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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标准707元),全州人均补助水平由7008元(月人均584元)提高到7284元(月人均607元)。

(二)农村低保。全州农村低保州级指导标准提高6%,由年人均5268元(月标准439元)提高到5580元(月标准465元);农村低保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由5268元(月人均439元)、5004元(月人均417元)、1008元(月人均84元)、696元(月人均58元)提高到5580元(月人均465元)、5304元(月人均

442元)、1068元(月人89元)、744元(月人均62元)。

(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全州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即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临夏市和各县分别从年人均11712元(月标准976元)、10608元(月标准884元)提高到12180元(月标准1015元)、11028元(月标准919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年人均6852元(月人均571元)提高到7260元(月人均605元)。照料护理年标准与2022年保持不变,即全自理1800元(月标准150元)、半护理3612元(月标准301元)、全护理5412元(月标准4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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