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来源:临夏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9-1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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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批<和政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13号)和中共和政县委办公室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和政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党办发〔2019〕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和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和政县外国专家局牌子。

  第三条 中共和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和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和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及县委关于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拟定有关制度,确定教育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规划设施建设布局,指导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指导全县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等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监测地方财政贯彻“两个增长”的执行情况,管理经费、基础设施、基建投资、援助和贷款,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五)负责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及行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工作。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安全、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县大中专院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指导各类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国家招录师范类毕业生的分配工作。

(八)负责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

九)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

(十)加大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落实教育惠民政策。

(十一)统筹规划全县中小学实验、教育信息化及教育技术装备设备。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科技创新政策,牵头拟订我县科技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三)研究提出区域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州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科技统计与监测工作。

(十四)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十五)提出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算建议,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及各类科技经费,开展科技经费的内部审计。

(十六)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指导和协调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十七)牵头拟订促进政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拟订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十八)拟订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十九)拟订促进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促进以可持续发展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十)参与拟订科技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激励政策建议,配合领军型科技人才引进工作,协调推进其项目产业化。

(二十一)负责全县科技奖励的组织推荐上报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二十二)组织协调科普工作,负责科技行政服务工作,负责非学术性科技社团、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质审查。

(二十三)负责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和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下列内设机构

(一)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中共和政县教育工作委员会)

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在教育领域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部署我县教育领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审议我县教育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我县教育工作重大问题;负责中共和政县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办公室(人事秘书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安排局机关的政治学习;负责全县科技奖励的组织评审工作;负责牵头完成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教育和科学技术年鉴组稿、撰写工作;负责党支部会议、局务会议及其他业务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值班、考勤统计、卫生清洁、来信来访接待、印鉴使用、报刊分送、物资、车辆管理、计划生育、后勤保障等工作。

主管机关公文处理和保密工作;负责草拟各类会议、调研汇报等活动的综合性文稿,草拟全局工作计划、总结;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管理、中小学教师、特岗教师招聘及考核安置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称的评聘工作;审核把关局内各股室、所属各单位以局名义、局办名义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负责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确定县级骨干教师、审核推荐上报省、州级骨干教师,并对省、州、县级骨干教师工作进行考核。

研究拟订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专家年度计划的编制和项目审核与申报;承办全县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批、审核、备案;研究拟定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和创业服务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营养办)

  负责全县多渠道筹措经费工作;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教育经费“两个增长”执行情况;负责局属事业单位补助公用经费的使用及家庭贫困学生生活补助的落实;预算外资金和固定资产及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捐款及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下属各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负责全各学校的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全各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的监督、管理及审计;负责全各学校的经费预算和决算的审计;负责全县各学校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审计。

负责制定和政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做好供餐企业招标和准入工作供餐合同的签订,督促供餐企业按时完成配送任务,保证学生每天吃上营养餐。负责做好和政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做好供餐企业的日常管理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负责做好和政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每一分钱落实到学生口中。

(四)基础教育股(文艺体育股、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安全股、信息中心)

研究制定全县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督促、检查、指导全县中小学发展计划及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指导中小学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全县中小学执行课程标准、校历及作息时间。负责指导全县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标准化学校和绿色校园建设。组织安排全县教育教学工作检查、随机抽查及指导。认真搞好中小学教材的审定、征订、免费教科书发放、循环教科书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指导和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贯彻落实《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体育活动,做好学生体质监测工作。协同卫生部门,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搞好学校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县有关部门,搞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和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学校勤工俭学活动统计、上报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全县职业技术教育、举办职业技术培训,协调搞好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及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校长、教师培训规划,组织搞好校长、教师的培训工作,督促检查各学区(校)培训计划的落实。负责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新教师的岗前培训。负责组织搞好全县艺术类学科的教师培训工作。负责组织选派中小学教师参加省、州级各类培训。负责搞好全县教职工计划生育工作。

协调、配合县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教育系统综治、维稳、禁毒、普法、依法行政、反邪教等工作。做好学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地震安全、消防安全、防汛安全等工作,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安排、组织学校完成学生和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协调搞好宣传、理赔等工作。认真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监督监管,强化指导,确保住校学生乘车安全。组织制定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责抓好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在部门监管工作中的贯彻落实。研究解决全县教育系统安全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根据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需要,合理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监管网络,完善责任体系。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对涉及到的安全工作要切实抓落实、抓到位,确保校园安全。

负责全县各学段学生数据的统计和更新;负责中小学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搜集、统计有关教育数据资料,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和提供关单位相关数据资料;负责基础教育年报程序培训和数据录入、校验、生成、汇总、上报工作。

(五)项目办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教育立县”战略,推动我县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负责项目的编制、上报项目前期规划、计划等,负责有关项目文稿及材料的起草、审核。负责做好土建工程招标、施工、分阶段验收的组织、监督工作及相关资料的备案收集整理。负责办理土建工程相关手续。协助相关股室搞好土建项目的审计、仪器设备等购置及管理及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工作等。

(六)科技股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负责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的拟订、实施;负责科技创新工作考核;牵头组织科技统计工作并归口上报各类科技统计数据,负责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工作;负责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推进及宣传培训;负责规范性文件制订、修订、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的管理和协调,促进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及推广工作;指导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负责科技奖励工作;负责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政策,归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非学术性科技社团、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质审查;负责科技咨询、评估、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推进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市政产学研合作项目;联系国内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负责与县重点产学研合作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区域科技合作,组织开展全县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等国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配合县有关部门,搞好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普活动。

    第六条 和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机关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七条 和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单位负责人:马小虎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2号统办楼3楼    单位电话:0930-552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