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公安局
一、机构设置
和政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公安局下设23个内设机构,2个所属事业单位,13个基层派出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和权益保护;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信息和对策。
(五)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
(六)依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八)管理全县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体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
(十二)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十三)负责对全县公安信息化建设的维护更新工作。
(十四)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五)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六)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及驾驶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七)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八)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警(保)卫工作。
(十九)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卫保障工作。
(二十一)向全县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二十二)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马长禄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930-5521030 办公地址:迎宾路 号(县古动物化石博物馆南侧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