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人民政府关于蔡兴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1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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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府人〔2023〕29号

和政县人民政府

关于蔡兴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组字〔2023〕83号文件精神,经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于2023年7月30日研究决定:

蔡兴魁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  萍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辛万湖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顺录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

马  涛任罗家集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小明任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董玉鹏任罗家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罗  辉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王汉兴任县国有资产信息中心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杨  志任县社保中心副主任;

朱宝珊任达浪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俊杰任松鸣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  萍的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辛万湖的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曹小明的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董玉鹏的县污水处理站副站长职务;

马秀花的松鸣镇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罗  辉的县招商局三级主任科员职务;

王汉兴的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以上人员已享受职级待遇的,保留相应职级待遇。

                                   和政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