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恒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和政府人〔2024〕44号
和政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恒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组字〔2024〕11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研究决定:
李恒元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
陈 康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范多智任县中医医院院长;
张学鹏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谢战胜任县公安局松鸣派出所所长;
马世雄任县公安局禁毒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海云任梁家寺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向南任买家集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金国义任县东西部协作办公室主任;
李辉军任县西开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妥兴龙任松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宝珊任达浪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 红任县工业节能中心主任;
邓玉湖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文海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七级职员;
虎文文任县城乡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钱学磊任县食用菌研究推广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发军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姚 鹏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世荣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明理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王 霞任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王晓红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周冰林任梁家寺乡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站长(兼);
刘万龙任达浪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马小军任卜家庄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生学的县西开办主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侯 渊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海云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冯属耀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武仲兴的县发展和改革副局长职务;
范多智的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职务;
谢战胜的县公安局禁毒办主任职务;
陈 康的县东西部协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金国义的松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杨 红的达浪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马文祥的县工业节能中心主任职务;
马世雄的县公安局松鸣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 霞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王晓红的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许金林的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王明理的县疾控中心副主任职务;
妥兴龙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辉军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虎文文的县食用菌研究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安绪平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朱宝珊的达浪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万龙的马家堡镇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张文海的县工业节能中心七级职员职务;
马宏玉的和政五中七级职员职务;
马廷旺的龙泉初级中学七级职员职务。
以上人员已享受职级待遇的,保留相应职级待遇。
和政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