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提醒告诫书

来源: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8-19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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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产品质量管控,规范标签标识管理,促进我县食品产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明确各岗位食品安全责任,配足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对照《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针对不同岗位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到应知应会。

二、严格生产经营全流程管控。食品生产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保持或提升获证时条件,不得擅自改变工艺布局。工具设备设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严格控制称量、配料、混合、杀菌、内包、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关键生产过程。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严禁不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严格留样管理,要留足样品备查。

三、严格规范产品标签标识。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标签标识的审核,做到真实可靠,符合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新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卫健部门有关公告的要求。产品包装上所列的原辅料应与实际使用一致。严禁利用图形、色差、字号大小、说明书等一切形式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四、严格开展自查整改行动。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主动查找并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按时有效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安全涉及民生,爱护食品产业企企有责、人人有责。守法、质量、诚信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之本。县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全覆盖深入监管,对存在的问题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特别是对生产环境脏乱、不合格品流入市场和不合格品不按照规定召回,以及利用标签、包装、展厅、网页等形式误导消费、欺诈宣传等不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