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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政府发”、“和政府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和政办发”、“和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hezheng.gov.cn,微信公众号“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
(2)和政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2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馆一中心1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城关镇兴和路3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三合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合镇周刘家村二社31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马家堡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李家城社288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卜家庄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卜家庄乡卜家庄村阴洼社32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买家集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买家集镇团结村下河那社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和政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讯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和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电子邮箱:1782251894@qq.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信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的安全管理,压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连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教科局、卫健局、住建局、消防队等开展校外托管机构安全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此次检查以“查隐患、堵漏洞、强规范”为目标,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对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开展全方位专项检查。重点核查经营资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布局、燃气使用规范及消防设施配备等关键环节,明确安全标准,深挖问题短板与薄弱环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与期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截至目前,检查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3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对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的日常监管检查力度,通过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协同治理等方式,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为广大学生营造安全、健康、规范的校外托管环境。
10月15日,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在和政县天合商贸城围绕“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为主题开展202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进一步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活动现场,宣传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展示科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向群众科普《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本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6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与参与度,进一步强化了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营造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查网红餐厅、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农村等“六进”系列宣传工作,不断巩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社会共治共享浓厚氛围。
夏秋换季之际,气温多变,正值新学期来临,广大师生又将开启校园生活,人体胃肠道和免疫功能也应从假期模式拨到紧张学习模式。为帮助广大师生合理安全饮食,树立健康、科学消费理念,增强合法、理性维权意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做如下消费提示。
一、食堂防范要加强,主体责任要落实
做好风险排查:全面检查库房内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及时清理处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物品并做好登记,防止潮湿天气下库存时间久、过期霉变的食品原料进入加工环节,尤其是米、面、油等大宗食材以及干蘑菇、木耳、花生等易受潮霉变的食材,对冷冻冷藏的食材查验是否符合贮藏温度要求,是否超保质期或发生变质。
加强人员管理:及时召集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培训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强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
确保规范操作: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留样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等制度;把好食品原料采购进货关,从正规渠道进货,按规定索证索票并进行检查;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烹饪食品时做到烧熟煮透;采购及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清洁消毒产品,并将清洁消毒产品与食品分开存放,避免食物受到污染。
二、三餐饮食搭配好,平衡膳食保健康
开学后生活节奏加快,应保证充足能量和优质蛋白的摄入,谷物、肉类、蛋、奶制品摄入要均衡,多吃新鲜蔬菜、水果,少吃冷饮、冰淇淋,尽量避免食用生食鲜肉制品、水产品等。
同学们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注意餐具卫生,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注意膳食平衡,合理安排一日三餐,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注重食物多样化,适量选择鱼、禽、蛋、瘦肉、牛奶和豆类等食品。
人体所需要的营养物质主要通过一日三餐获得,零食只能是一种补充,不能无节制地吃,可选择在两餐之间适当食用。避免睡前吃零食,以免造成肠胃负担,引起失眠、龋齿等。购买零食时注意查看保质期,不要购买“三无”食品。
三、包装食品看标签,散装食品应慎选
选择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食品,同时索要发票等购物或消费凭证。如发现食品有问题,可作为投诉举报的依据。
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检查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于出现包装破损、漏气、胀包等情况的食品,不要购买和食用。
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装是否标有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严防食物中毒和诺如病毒感染
秋季天气转凉,是诺如病毒和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食物若储存加工不当,容易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食用后可能造成胃肠不适,主要表现为恶心、吐、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遇到类似情况,学校应及时组织救治,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诺如病毒感染具有发病急、传播速度快、涉及范围广等特点,常在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造成群体性大规模传染,常见症状是呕吐和腹泻,与食物中毒相类似,但治疗和防控方式都与食物中毒不同,要注意鉴别。
在此,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若出现不适症状,应尽快到最近的医疗机构救治,若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请及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保留好消费凭证、就诊单据、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秋季天气由热转凉,人体为了适应这种变化,生理代谢也发生变化。而且秋季又是一个丰收的季节,各种蔬菜、水果、水产品上市,进入市场,食物品种繁多,但同时也需要更加关注食品安全问题,饮食中要注意不要过于生冷,以免造成肠胃消化不良,发生各种消化道疾患,避免“病从口入”,确保饮食安全。
一、线下购物要留心。1、购买食品时注意辨别食品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不要购买无检验检疫证明和印章等来源不明的畜禽肉,不要购买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2、检查食品保质期:秋季温度适中,有些食品在这时可能容易过期。购买食品时,务必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食材新鲜。3、注意食材的来源:在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的商家或超市,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和品牌,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尤其是在市场或小摊贩处购买的食品,要格外小心。4、谨慎选择水产品:秋季是水产品大量上市的季节,各种鲜活水产品因天气原因容易缺氧死亡,特别是黄鳝、螃蟹等水产品死亡后极易变质,切勿食用。避免一次性大量食用水产品,谨慎选择生食水产品。5、秋季容易口干舌燥,凉茶成为市民消费较多的食品。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凉茶的定义,凉茶只能是用纯中草药煎熬而成的,在凉茶的加工制作过程中添加西药或其他任何违禁物质都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饮用凉茶时,要通过正规合法渠道或在具备相关资质的店铺中进行购买,查看凉茶产品的标签标识是否正规、合法,凉茶店铺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资质等;切勿过分追求或过度迷信商家对其功效方面的宣传,凉茶不是药物,它是“药食同源不治病”的一种植物饮品。
二、居家烹饪需讲究。1、清洗和处理食材:秋季是收获的季节,各种蔬菜、水果上市,但秋季由于病虫害较多,蔬菜中使用农药的频率相对增大,食用蔬菜前坚持采用“一洗、二浸、三烫、四冲”的方法,以去除残留于蔬菜中的农药,生食的蔬菜、水果一定要用水充分浸泡、洗净后食用,水果最好去皮后再食用。秋季常吃根茎类蔬菜,如红薯和土豆。购买后要彻底清洗,去除表面污垢和泥土。2、防止交叉污染:在处理不同种类的食品时,使用不同的刀具和切菜板,特别是生肉和熟食之间。这样可以减少细菌的交叉传播。3、保持厨房卫生:定期清洁厨房和相关用具,尤其是用于处理食材的地方。确保厨房的清洁能够有效减少细菌的滋生。4、正确烹饪:确保食物在适当的温度下彻底煮熟,以杀灭可能存在的有害细菌。使用食品温度计可以帮助确认食物是否达到安全温度。肉类等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后再食用。制作凉菜、卤肉的原料应尽可能新鲜,使用木耳作为材料的要避免浸泡时间过长,不要吃隔顿的凉拌菜式。熟食和剩余饭菜应凉透后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要彻底加热。尽量不要食用隔天的剩余饭菜。5、要注意饮食卫生:在秋季,由于气温下降,人们更容易选择热食,如火锅、炖汤等。在享用这些美食时,要选择新鲜食材,并确保食材加工及烹饪过程中的卫生。此外,要注意饮食的多样性,合理搭配各类食物,均衡摄取营养,避免单一食物过量引发健康问题。6、警惕食物过敏:秋季常见一些食物过敏原,比如坚果和某些水果。对这些过敏原敏感的人群应特别注意饮食选择。
三、食物保存要注意。注意储存环境:秋季天气逐渐变凉,可能使食物腐败速度变慢,但昼夜温差较为明显,湿度也可能增高,各类微生物繁殖迅速,食物容易滋生细菌,食品容易受潮、变质,仍需注意食品的保存方式。应保持食材干燥,并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以避免霉菌和细菌滋生。剩余食物应尽快冷藏或冷冻,避免长时间放置在室温下。同时,应根据不同食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适当的储存,如肉类应放在冷藏室中,蔬菜水果则应放在通风、避光的地方。
全县各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
7月22日,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在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研食品药品安全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副州长王光龙一同调研。
在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何东走进实验室,查阅检验检测台账记录,了解实验室运行、检验检测流程、重点食品药品抽检等情况,并与技术人员座谈听取技术能力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何东指出,食品药品安全连着千家万户,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最基本的公共安全。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州各项工作部署,始终绷紧食品药品安全之弦,压实靠牢各方责任,严格全链条监管,及时整治消除风险,筑牢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抓管理、练内功,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持续优化人员结构,强化岗位奉献精神,加快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加大数字科技支撑,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不断增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要抓监督、扩监测,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雷达”作用,紧盯食品药品领域突出问题,聚焦校园食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直播带货、餐饮外卖等新业态,扩大监督抽检范围和频次,及时排查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把更多安全感带到百姓身边。要抓案件、强震慑,坚持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大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力度,通过取缔违法违规主体、严惩犯罪分子、曝光典型案例等手段,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置,形成有力震慑。要抓质效、促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和设备更新,攻克检测技术难关,强化考核评议,完善质量管控体系,科学准确做好样品检测并如实反馈检测结果,以高质量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何东到部分实验室察看实验设备配置使用情况,了解传染病检测检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工作开展情况,并慰问一线工作人员。他说,疾控中心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重要的屏障,在重特大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疾控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引进技术人才,提升区域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全州各级疾控中心要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能力,提高食品安全风险检测采样比例,做好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应对准备,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州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