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全力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
近年来,和政县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动,分管领导全程参与主抓主推,各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化解工作扛在了肩上、抓在了手上、落实到了行动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排部署到位。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省州会议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和政县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任务、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和时限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抓、靠前指挥,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推进会,对全县“登记难”化解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二是摸清问题底数,确保工作基础到位。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联合行动,抽调工作力量,组成工作专班,认真开展拉网式排查,准确掌握存在问题的每个项目、每个小区、每栋楼宇,摸清了全县遗留问题数量、类型及成因,分门别类建立了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共计摸排发现“登记难”问题小区11个、涉及住房1406套。
三是加强分类施策,精准化解问题到位。对已摸排出的“登记难”小区和住宅,按照“一个小区、一个方案、一套专班”的要求,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帐,按照适用的政策条款对照落实,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有力有序推进化解。截至目前,化解率、首次登记率、住户转移登记发证率均为100%。
四是强化举一反三,长效机制建立到位。为巩固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成果,构建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和政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既交证”改革工作方案》,对全县所有城镇规划区内新建商品房实行“交房即交证”,鼓励将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纳入“交房即交证”改革范围,坚决遏制新的“登记难”问题的发生。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和政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既交证”改革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细化工作职责,狠抓贯彻落实,全力高效推进,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