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
关于2025年12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和政县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12-0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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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和政县买家集镇寨子沟村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 示 期: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5日

通讯地址:和政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电    话:0930-5521203

项目名称:和政县买家集镇寨子沟村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和政县发改局以工代赈办公室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华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和政县买家集镇寨子沟村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买家集镇寨子沟村,该项目属于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寨子沟河道治理段长583m,共新建护岸1166m(左岸583m,右岸583m),拆除重建人行桥1座;维修改造和广渠2002m,盖板90m,维修渡槽1处,新建挡土墙23m。项目总投资为464.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6.5%。

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选择施工时期,尽量缩短工期,避开暴雨时段施工,防止水土流失;强化施工工序的管理,在工程开挖后,对挖方采取覆盖措施,并做好场地截排水措施,应尽快对工程进行回填处理;严格控制项目区域施工界线,施工区域用红绳拉起警戒,防止对周边区域的扰动;对于施工临时占地,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毕后,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完成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弃渣场等进行生态恢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及清淤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工地治理扬尘污染要求的“六个百分百”标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运输,施工道路应定期养护、清扫、洒水。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施工区设置标识牌。

2、水污染控制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不外排;在施工过程中,须对运输道路等易起尘的裸露地表进行洒水降尘;施工机械设备检修送至和政县的修配厂;禁止在项目区河段进行车辆冲洗等活动。少量洗漱废水用于泼洒抑尘;禁止向沿线河流、渠道倾倒、排放各种生活污水,不得在地表水体附近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3、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包含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两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或带有隔声、消声装置的设备,并定期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加强施工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施工期主要的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施工区设置垃圾箱,统一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无害化处置;施工中建筑垃圾,应首先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设置的生活垃圾中转点,禁止堆放在水体和居民点附近,减轻对周围自然环境、生活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项目,属非污染性项目,项目运营期本身不会产生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