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25013970487H/2022-00011 | 主题分类 | 和政办发 |
成文日期 | 2022-08-06 | 发布日期 | 2022-08-26 |
标 题 |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和政县中考表彰奖励方案》的通知 |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和政县中考表彰奖励方案》的通知
和政办发〔2022〕48号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和政县中考表彰奖励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和政县中考表彰奖励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6日
和政县中考表彰奖励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尽最大努力留住优秀学生,让优秀初中毕业生在本地就读,全面提升和政县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计划每年秋季开学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在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为全面做好表彰奖励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表彰奖励每学年在全县中考中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现县委、县政府加快发展和政教育的强大决心,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对和政教育的信心,不断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提质跨越发展。
二、表彰条件
表彰学生为在和政县初中学校毕业,参加了当年中考,并且自愿到和政中学就读的优秀毕业生。
三、表彰标准
1.文化课成绩(不含体育成绩)700分以上,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2.文化课成绩(不含体育成绩)在600—700分之间,由高到低前20名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其余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四、资金来源
表彰奖励所需经费,由县上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教科局局长马小虎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各中学校长为成员的和政县中考表彰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考表彰奖励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中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此项工作的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树立和政教育形象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克服困难,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做好中考表彰奖励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县教科局要充分发挥和政教育、新和政APP、微信群等新媒体作用,做好中考表彰奖励工作的宣传。各初中学校要在学校门口、村(社区)、商住小区宣传栏内张贴奖励政策,鼓励优秀初中毕业生积极到和政中学就读,做到表彰政策家喻户晓。同时,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
(三)凝聚工作合力。相关部门、各学校相互之间要密切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县教科局牵头抓总,及时发布表彰奖励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初中学校要立足实际,做好初三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各学校间的信息互通;和政中学要加强与各初中学校的衔接沟通,宣传高中教育教学取得的成绩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吸引优秀初三毕业生到高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