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25013970487H/2023-00015 | 主题分类 | 和政办发 |
成文日期 | 2023-04-18 | 发布日期 | 2023-04-18 |
标 题 | 《和政县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 |
《和政县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
和政办发〔2023〕10号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和政县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已经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2〕123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州发改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临州办发〔202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规模,拓展以工代赈实施范围,切实发挥以工代赈在就业促进、基本建设、收入分配、区域发展等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效应,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谋划推动一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重点工程项目,为实施以工代赈提供广阔空间。通过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有效带动大量群众,特别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就近务工就业、提高就业技能、激发内生动力、拓宽收入渠道,发挥好以工代赈拓岗位、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作用。
二、实施对象范围
(一)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各项目单位在谋划实施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时,要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与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关系,深刻把握以工代赈政策初衷,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在平衡好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劳务用工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林草中心、县振和集团、县城投公司、县扶贫开发公司、县文化旅游公司)。
(二)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范围。
1.交通领域,主要包括高速公路、等级公路、乡村公路、入户路等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等。(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
2.水利领域,主要包括水库建设、灌区新建和配套改造、河道防洪治理、供水保障等。(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发改局)
3.农业农村领域,主要包括包括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
4.城镇建设领域,主要包括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排水防涝、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住房、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公共服务项目等。(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教科局、县文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旅局、县发改局)
5.生态环境领域,主要包括造林绿化、沙化土地治理、退化草原治理、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综合治理、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水生态修复等。(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
6.能源领域,主要包括电力、油气管道、可再生能源等。(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7.灾后恢复重建领域,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恢复和加固、生产条件恢复、生活环境恢复等。(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形成以工代赈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县发改局会同教育、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文旅、自然资源、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省州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特点、当地群众务工需求等,列出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分领域形成年度项目清单,指导项目单位适用以工代赈的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草中心)。
(二)以县域为主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要根据能够实施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的劳务需求,明确项目所在县域内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时间及劳动技能要求,并向人社部门告知用工计划。人社部门要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开展政策宣讲和劳动力状况摸底调查,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要培育壮大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提高当地群众劳务组织化程度。项目业主单位要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合同签订、台账登记、日常考勤等实名制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草中心、县乡村振兴局)。
(三)精准做好务工人员培训。各项目单位要统筹各类符合条件的培训资金和资源,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人社部门探索委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训机构,提升当地群众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水平。依托实施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为重点工程项目提前培养熟练劳动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相关部门、项目实施主体单位)
(四)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相关业主单位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施工单位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经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原则上将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报发改部门备案。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相关部门、项目实施主体单位)
四、严格规范管理
(一)项目前期工作明确以工代赈要求。重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等要件中,要以适当形式体现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在社会效益评价部分充分体现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技能提升等预期成效。初步设计报告或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及可向当地提供的就业岗位。相关部门要在批复文件中对项目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提出相关要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中心、县乡村振兴局)
(二)项目建设环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要在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施工单位负责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监理单位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中心、县乡村振兴局)
(三)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发改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项目业主单位等,围绕当地务工人员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等,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实施情况的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项目建成后,项目竣工验收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等对以工代赈实施情况开展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中心、县乡村振兴局)
五、组织保障措施
(一)形成工作合力。发改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项目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要加强沟通衔接,统筹抓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组织、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劳务报酬发放监管等具体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中心、县乡村振兴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在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中实施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由原规定的15%以上提高到30%以上,并尽可能增加。利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方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加大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公益性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中心、县乡村振兴局)
(三)做好总结评估。发改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流程,定期调度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工作进展,纳入现有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综合评价范围。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将本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纳入现有相关考核评价范围。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并通过安排以工代赈专项投资等多种方式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中心、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1.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规范流程图
2.××以工代赈项目当地群众务工台账
3.××以工代赈项目当地群众劳务报酬发放台账
4.××以工代赈项目当地群众就业技能培训台账
5.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情况综合评价表
文档下载:和政办发〔2023〕10号关于印发《和政县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doc
文件解读:《和政县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