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若干措施》

来源: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4-2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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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纾困解难 提振发展信心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联合14个相关厅局共同制定并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全力促进我省个体工商户发展。日前,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就《若干措施》进行了深入解读。

  “截至2022年底,全省217万户经营主体中,个体工商户约占69%,其作为产业供应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受多重因素影响,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仍然面临各种困难。”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的制定出台,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是立足我省实际作出的制度安排,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对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关心关爱,是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的有力举措。

  《若干措施》立足解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从优化个体工商户准入准营环境、加大对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力度、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供给、强化个体工商户发展保障五个方面,提出了32条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对各部门近年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归纳、总结和提升。通过《若干措施》的实施,能够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支撑我省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实现个体工商户长远健康发展。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立足我省实际,按照国家层面制定的标准,将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针对其行业类别、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划分为“名、特、优、新”四类,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育,并在“个转企”上提供最大便利,提升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水平。同时,建立市州、县区乡镇领导干部包抓联系个体工商户制度,对个体工商户开展“六必访”,积极为个体工商户排忧解难。建设和应用“甘肃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归集发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信息,精准提供相关业务服务,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提供信息化支撑。

  在覆盖面上,《若干措施》汇总15个部门在登记注册、准入许可、经营场所供给、资金奖补、金融、财税、社保、创业就业支持、质量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分型分类培育帮扶服务、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的支持政策,充分体现了《条例》的要求。从降低市场准入成本、税费扶持做大做强、综合保障护航发展三个方面系统发力,力求取得综合效应。比如,为进一步释放经营场所场地资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经营场所使用成本,《若干措施》明确,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和“集群注册”,大力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进一步释放经营场所场地资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经营场所使用成本。财政、税务、金融部门对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从金融支持、担保贷款、信用融资、税收减免等方面,提供了较大的政策支持,让他们享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

  “《若干措施》根据个体工商户当前需求,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质量管理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措施内容进行了明确,力求达到稳预期、提信心效果。同时,对融资难、招工难、成本高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举措,尤其明确了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为落实各项措施的主体,为《若干措施》的落地落细提供了保障。”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和省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作用,研究解决落实《若干措施》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动员各方面力量,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快速直达。督促各部门加强督促指导,按月跟踪问效,及时掌握本系统工作进度、成效和存在问题,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若干措施》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包抓联系个体工商户行动,结合“六必访”和“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调研座谈等方式,强化“甘肃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宣传和操作指引,帮助个体工商户学懂弄通新政策,倾听个体工商户诉求,解决实际困难,提振发展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