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和政县气象局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6-10-13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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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配合,以预警为先导,科学把握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客观规律,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最大程度减轻灾害影响。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和政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强对流(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冰雹),霜冻、冰冻、大雾等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和气象灾害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甘肃省气象条例》《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临夏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夏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政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

四、主要内容

《和政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由总则、运行机制、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联动响应、预案管理、附则等七个部分内容。

五、核心举措

一是充分结合我县气象灾害多样性特点,构建形成“预警先导、分级研判、分灾种响应”机制,预案实操性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强化统筹主体责任,由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一统筹、协调、指挥全县气象灾害防范处置工作。

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县气象局负责统一制作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接收预警后,结合行业风险开展研判,启动对应专项预案。

四是强化预案衔接,与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火、农业自然灾害等8个专项应急预案做好对接,气象灾害触发次生灾害时直接转用对应专项预案开展处置。

五是推动“五停”机制落地,将停课、停工、停产、停业、停运等保护性措施纳入协调联动机制,明确为预警触发后可采取的应对措施。

文件链接: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