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2-0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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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夏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临州办发[2020]年81号)有关要求,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加强新媒体管理水平,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要尽快成立本乡镇、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工作任务,全面负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由于工作需要,10月底之前,县政府信息中心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先行上报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名单,如有需要调整的请联系县政府信息中心进行变更。

二是落实工作任务。根据省州统一安排要求,县政府信息中心在县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平台中为乡镇和部门新建了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设了系统后台管理权限,组织梳理发布了13个乡镇和26个领域的政务公开目录、开设了部分栏目。由于各乡镇、各部门实际工作之间存在差异,有些乡镇和部门的公开目录和下设栏目与本单位实际需要公开的事项不一致。请各乡镇、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临州办发[2020]年8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政务公开指南,梳理核准完善公开目录,调整、新增下设栏目,做好机构简介和所有下设栏目信息的加载更新等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在年底前对县政府网站(包括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全面读网检查,对公开目录不准确、不完善,栏目设置不合理以及存在空白栏目的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是公开发布制发文件。自2020年11月开始,凡是由本乡镇、本部门制发的文件必须同时确定公开属性(不予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凡是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在文件印发之后20日以内在各自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发布。同时,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需经县司法局进行合理性审查,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起草解读文稿,与规范性文件同时发布

四是加强新媒体运行管理。开设有新媒体的单位,要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行监管;按照“每周至少更新发布一次”的原则及时更新发布信息,避免被省州通报。根据省州要求,已开设的新媒体账号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单位已开设了新媒体账号,但未及时到县政府信息中心进行备案,导致该账户未被录入省政府办公厅检测系统。省上明确规定,未经过备案且以单位名义擅自发布信息被监测软件发现的,将进行问责。

五是强化领导按时完成。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领导引起高度重视,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及时跟进,督促工作人员务必于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