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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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和政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甘肃省司法厅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甘政办发〔2015〕156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政府文件;(2)司法行政文件

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履职依据;(2)机关简介;(3)预算决算;(4)行政许可;(5)行政处罚;(6)收费项目;(7)政府采购;(8)重大民生信息;(9)人事信息;(10)新闻发布会;(11)政策解读;(12)回应关切;(13)涉企优惠政策信息;

4、政府文件:司法局相关文件

5、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6、依申请公开:(1)申请须知;(2)申请指南;(3)申请流程;(4)在线申请;(5)申请结果查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同时结合电视、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具体网址为:http://xxgk.hezheng.gov.cn/ArticleList?Channel=0066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司法行政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说明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和政县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二号统办楼308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521130(兼传真)

邮政编码:731200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和政县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和政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和政县司法局办公室现场填写《申请表》,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申请人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发送《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和政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公开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同时提出多项政府信息需求的,应当分别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四)申请受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机构自接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应即时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本机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对不能补正或补正后仍不完备的,将不予办理。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五)不予公开范围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七)答复方式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本机关按照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本机关对收到的申请按先后次序办理,一份申请同时提出几项请求的,本机关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知晓掌握该信息的其他机关,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法。

6、对于申请中不存在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申请人。

7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提供。

8、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按照答复相关文本规范,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八)收费标准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办公部门质询,也可向本机关纪检监察室投诉,还可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和政县司法局质询、监督电话:0930-5521130

地址: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二号统办楼308室

邮编:7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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