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甘肃省司法厅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甘政办发〔2015〕156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政府文件;(2)司法行政文件
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履职依据;(2)机关简介;(3)预算决算;(4)行政许可;(5)行政处罚;(6)收费项目;(7)政府采购;(8)重大民生信息;(9)人事信息;(10)新闻发布会;(11)政策解读;(12)回应关切;(13)涉企优惠政策信息;
4、政府文件:司法局相关文件
5、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6、依申请公开:(1)申请须知;(2)申请指南;(3)申请流程;(4)在线申请;(5)申请结果查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同时结合电视、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具体网址为:http://xxgk.hezheng.gov.cn/ArticleList?Channel=0066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司法行政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说明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和政县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二号统办楼308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521130(兼传真)
邮政编码:731200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和政县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和政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和政县司法局办公室现场填写《申请表》,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申请人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发送《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和政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公开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同时提出多项政府信息需求的,应当分别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四)申请受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机构自接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应即时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本机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对不能补正或补正后仍不完备的,将不予办理。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五)不予公开范围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七)答复方式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本机关按照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本机关对收到的申请按先后次序办理,一份申请同时提出几项请求的,本机关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知晓掌握该信息的其他机关,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法。
6、对于申请中不存在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申请人。
7、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提供。
8、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按照答复相关文本规范,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八)收费标准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办公部门质询,也可向本机关纪检监察室投诉,还可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和政县司法局质询、监督电话:0930-5521130
地址: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二号统办楼308室
邮编:73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