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意见建议征求情况

来源:中国·甘肃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7-26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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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省政府法制办收到省建设厅2015年7月向省政府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送审稿)〉的请示》后,高度重视,即向14个市(州)政府及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国资委、省卫计委、省人防办、省扶贫办、省科技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旅游局、省测绘局、省国税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地震局、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等29个省直部门及有关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43份,在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先后收到反馈意见16份62条,根据意见建议省政府法制办与省建设厅对送审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形成了修订草案,2016年5月27日邀请部分省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院校专家和有关律师召开了立法论证会,根据论证会征求意见情况对条例草案再次进行了修改。

1、采纳了公众及有关专家提出的“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和《工程质量保证书》”的意见,在条例草案第十五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在交付住宅工程时向房屋产权所有人提供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房屋使用说明书》和《工程质量保证书》,对《房屋使用说明书》内容的构成要素进行了明确。

2、立法论证时有关专家提出,要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和界限,修改中充分采纳了专家意见,分别在监督管理章节和法律责任章节,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和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划清监督管理单位的监管范围。

3、采纳了有关法理以及文字方面的修改意见。


                                                省政府法制办

                                                               2016年7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