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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政府发”、“和政府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和政办发”、“和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hezheng.gov.cn,微信公众号“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

(2)和政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2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馆一中心1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城关镇兴和路3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三合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合镇周刘家村二社31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马家堡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李家城社288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卜家庄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卜家庄乡卜家庄村阴洼社32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买家集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买家集镇团结村下河那社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和政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讯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和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电子邮箱:1782251894@qq.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信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附件: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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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集2026年为民办实事意见的公告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入手,每年兴办一批实事,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做好省委、省政府2026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二、征集要求

    (一)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尽可能具有代表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二)符合我省实际,原则上在当年可办结。

    (三)内容简明扼要。

    三、征集方式

    电子邮件请发至gsjy@gansu.gov.cn。信函请邮寄至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邮编730030),来信请注明“为民办实事意见建议征集”。

    希望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以更好地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1月16日 

            


    临夏州气象局关于《临夏州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临夏州气象局关于

    《临夏州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根据《关于征集临夏州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临州司函〔2024〕62号)》精神,临夏州气象局草拟了《临夏州气象灾害防御办法》。于2025年3月24日,向州财政局等19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现将征求意见情况予以说明。

    无意见单位:16个。

    已采纳意见:

    1.州财政局建议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修改为“气象灾害防御所需经费以及工作人员地方性津贴补贴按事权改革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2.州应急管理局建议:

    (1)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一段最后增加“同时抄送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

    (2)将《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段修改为“应急管理部

    门应当综合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地方政府紧急撤离危险区人员”。

    3.州卫生健康委建议将《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段将“防治”修改为“防止”。

    未采纳意见:无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临夏州自然资源局关于《临夏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2024年10月10日,我局就《临夏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八县市人民政府及州发改、财政、交通、水务、农业农村、林草、粮食和储备等州直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现就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说明。

    州财政局建议:一是将“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州财政承担建设费用”内容修改为:州、县(市)财政部门分别保障耕地保护网格化巡田所需工作经费。临夏州及各县市耕地保护田管信息平台和巡田APP 由州上统一建设。二是因州县财政要保障相关经费在方案中已表述,且返还财政收入属于违规行为,请删除方案第9页“2025年耕地保护违法占用的罚款全部返还自然资源部门用于......统筹安排”内容。三是请删除《田管员管理办法》中“奖金用于为村级田管员和社级田管员购买福利品”的表述。临夏县建议:2025年自然资源部门收缴的罚没款全部用于自然资源部门系统运维费用、田管员通讯补助和年终工作奖励,往后每年的费用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康乐县建议:对第四项工作要求中“落实保障经费”方面,建议按照过紧日子要求,由于县级财力紧张,对相关部门需增加的工作经费,建议从现有经费中调剂解决;非税收入不应与部门工作相挂钩,应纳入预算管理,且此项罚款为非经常性收入。临夏市、永靖县、州发改、州交通、州农业农村等县市和州直部门逾期未反馈书面意见(电话反馈无意见),其余州直相关部门和县政府书面反馈无意见。

    结合其他反馈意见建议,我们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去掉了原《方案》中“2025年耕地保护违法占用的罚款全部返还自然资源部门用于系统运维费用、田管员通讯补助和年终工作奖励,往后每年的费用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的内容,工作所需经费统一由财政予以保障。二是《方案》州级协调机制成员中补充了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三是将《田管员管理办法》中“奖金用于为村级田管员和社级田管员购买福利品”的表述,修改为“奖金依法依规用于村级田管员和社级田管员巡田工作”。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临夏州自然资源局关于《临夏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建议的情况说明
    关于《临夏州贯彻落实甘肃省打好高质量发展“六场战役”行动方案》征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临夏州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3月26日发布《贯彻落实甘肃省打好高质量发展“六场战役”临夏州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州委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政府等44个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并做了修改完善。经汇总整理,《临夏州贯彻落实甘肃省打好高质量发展“六场战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效意见可归纳为9条,现就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说明。

    无意见单位:38个

    已采纳意见:8条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稳增长阵地战”部分

    1.第三节“致力农业产业大提效......”中,删除“牛羊菜果署药菌花”、“宣传推介东乡贡羊、广河羊肉、康乐牛肉等公共区域品牌”和“畜牧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达到63%”。责任单位中加入州乡村振兴局。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调结构突围战”部分

    2.帽段中,将“力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修改为:“力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

    3.第六节“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六大行动’”中,将“实施数实融合提质增效行动,新建5G基站***个以上,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个”修改为:“实施数实融合提质增效行动,新建5G基站1000个以上,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1个”。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促改革攻坚战”部分

    4.第11节“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中,删除“持续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统筹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房屋问题专项整治试点”。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扩大开放主动战”部分

    5.第15节“提升招商引资质效”中,将“力争签约招商引资项目260个、签约资金500亿元以上”修改为“力争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资金600 亿元以上,其中省外项目签约资金 425 亿元以上”。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惠民生持久战”部分

    6.第17节“加快积石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将“确保9月1日前维修结构类学校投入使用”修改为:“确保秋季开学前新建类项目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7.第20节“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中,将“稳步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完成搬迁5614户2.8万人”修改为:“稳步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完成搬迁1615户7287人”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防风险保卫战”部分

    8.第21节“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中,去除“实施国家储备林、林业碳汇项目”,修改为:“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35万亩,公路沿线绿化500公里以上”

    特此说明。

    临夏州水务局关于《临夏回族自治州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说明

    2024年1月29日-2月13日,临夏州水务局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水务”公众号和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就《临夏回族自治州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现将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截止2024年3月12日,收到有关单位反馈意见共计25条,其中:无意见建议类24条,有修改意见建议类1条,已采纳。

    二、公众意见反馈情况

    截止2024年3月12日,未收到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                                       


    临夏州水务局

    2024年3月12日

    镇街道部门信息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水电气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