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人民政府关于党文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和政府人〔2023〕20号
和政县人民政府
关于党文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经和政县人民政府县长马寿龙提请,和政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党文发为和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 义为和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和政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和政府人〔2023〕20号
和政县人民政府
关于党文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经和政县人民政府县长马寿龙提请,和政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党文发为和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 义为和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和政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