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7-10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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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发〔201641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州在和各相关单位:

    《关于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

关于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县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多元参与的社区治理结构,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释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建设水平。根据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强党建、实根基,善治理、增活力、优服务、促和谐”的要求,以“定责、还权,减负、增能”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做强社区、做实基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机制,进一步将城市社区建设成为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2、主要目标。2016年,着力完善城市社区治理结构,依法理顺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的权责关系,强化党建引领功能、推进社区合作共治,创新服务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归属感、荣誉感,确保群众满意的县级以上和谐社区保持在90%以上。到2017年,城市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自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社区减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在社区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网络逐步建立健全。到2020年,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骨干、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社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新格局,形成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公益性志愿互助服务和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相互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社区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突出。

3、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多元参与。加强和改进党对社区工作的领导,落实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责,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激发各方活力,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始终以为民服务为宗旨,尊重居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积极回应不同层次居民多样化、个体化服务需求,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内容和供给方式,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坚持依法治理,多措并举。推动社区治理主体依法履职、依法协作、依法自律,运用协商机制和市场手段协调利益关系,运用道德舆论、文化氛围和居规民约引导、规范和约束社会行为推进社区综合治理。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紧密联系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分层分步推进,逐步解决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社区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着力构建新型社区治理体系

4、完善社区党建工作体系。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负责区域内社区治理工作,创新社区党组织设置模式,按照把党组织建在楼栋(楼道)上的建党思路,建制性和非建制性组织设置相结合,全面推进住宅小区和楼栋(楼道院落)党组织建设,根据党员职责、兴趣爱好、专业特长成立特色党支部;全力打造服务型社区党组织,实现“一网格一支部(党小组)”,以网格为单位建立党支部(党小组),设置党员骨干,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网格党支部(党小组)为主体,党员骨干为结点的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联系网络;健全区域化党建工作体系,落实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切实强化社区与驻社区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共建联建;完善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直选和党员代表议事制度,健全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依托居民区、商务区、开发区,探索构建网络社区党建群,合理划分服务网格,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党建共同体;健全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大力推进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实施党员“两个在家”(在职党员在家”和“无职党员在家”)联系服务群众工程,把在职党员从“八小时内岗位履职”延伸到“八小时外社会服务”,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服务社区居民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构建党员“工作在单位、服务在社区、奉献双岗位”良性机制;完善社区党员设岗定责、公开承诺亮诺制度,履行岗位职责,践行群众路线,接受群众评议;建立健全党员结对帮扶制度,镇党政领导班子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都要结对联系社区困难家庭。广泛开展以党员为骨干的各类志愿服务,社区党员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的比例2017年达到85%和40%以上,2020年达到90%和50%以上,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志愿服务格局;积极创造条件,多种路径,专兼结合,选优配强社区内各级各类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推动社区党建工作实现区间、对象和环节的全覆盖,实现常态化服务,为构建生活文明的和谐社区提供人才保障。

5、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社区。按照聚居人口适度、管理幅度适当、服务半径合理、资源有效配置、居民群众认同的原则。要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协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适度调整,不搞一刀切,加快城乡结合部、劳动人口集聚区的社区组建工作,新建住宅区一般按800户左右的规模设置社区,入住率达到50%的新建住宅区要成立社区居委会,入住率达不到50%的新建住宅区和流动人口集聚地,成立居民小组,由相邻的社区居委会代管,实现城镇居民无缝隙管理。

6、扎实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按照“尊重传统、居民认同、规模适度、便于管理、全面覆盖”的原则和要求,以住宅小区(自然村)、楼栋(院落)为基本单元,将社区科学划分为若干服务管理责任网格,社区内人、事、物、组织等归入网格进行服务管理,网格规模一般为100户左右,网格设置数量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一般不超过10个;坚持党组织推荐和居民民主推荐相结合,选优配强网格长、楼栋(院落)居民小组长和楼道(楼群)邻里长,网格长一般由社区工作者或居民小组长担任,根据实际需要可配备相应副职或AB岗,引导鼓励和提倡居住社区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业委会成员等担任网格内相应职位;组织辖区内党员成立联系服务群众团队,整合干部、社区工作者在职党员干部、驻区民警、各类协管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等资源,统筹组建网格管理服务团队,开展“组团式服务”;严格落实网格的服务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网格包片联户、团队成员亮牌、民情分析研判和服务定责考评等工作机制,多种途径保障网格内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管理服务团队的场所阵地及必要经费,推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7、构筑社区居民立体自治格局。强化社区层面自治功能。突出社区居委会在居民自治中的主体作用,完善社区居委会直选制度,逐步提高直选比例,实行直接选举的城市社区2017年达到85%以上,2020年达到100%。选好配强居委会班子及成员,加强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和居委会下属各类专业委员会的建设,鼓励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确保独立行使监督权,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小区理事会、议事会等居民小组仪式决策机制,2016年,制定出台城市社区居民议事决策实施办法。加强小区治安联防,调解民事纠纷,改善邻里关系,查出治安隐患,完善流动人口参与常住地、户籍所在地村民自治机制,允许非户籍人口经本人申请、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与常住社区民主选举。完善居务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责任追究等机制,促使社区干部依法按责开展工作,避免不作为、乱作为。积极探索小区楼栋(院落)自治和社会组织自治机制,保障依法成立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积极推动老居民区建立住户理事会,规范业主大会运行机制,完善业委会换届办法,健全业委会成员常任制和自治服务常态制,注重提高业委会(住户理事会)成员中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外代表人士等的比例,推动形成社区居民自治、业主自治、楼栋(院落)和社会组织自治的立体自治新格局。

8、提升规范城市小区物业管理。理顺县级部门、镇社区的物业管理职能,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协会和镇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委员会,健全完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服务机制,完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联动机制、业主自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协作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合力。全面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业化,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居民委员会实施自治管理,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着力解决好供水供暖、供电供气、污水排放、垃圾清理等难点问题。加快形成社会化管理与业主自助式服务管理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新格局,力争到2016年,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行业自律他律,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以小区治安发案、业主有效投诉、建筑装修管理、业主满意程度、配合社区建设情况和实地考评成绩等为主要内容,健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体系和准入退出机制,积极探索向物业服务企业购买流动人员、出租房、计划生育管理和社区爱国卫生等公共服务,着力打造物业服务品牌企业,鼓励发展综合性物业服务。完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积极探索企业“专业型”、准物业管理式、业主“自治式”等多种物业管理服务机制。

9、增进社区文化认同和归属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区公约、居民自治章程和人们生活的各方面,引导社区居民孝老爱亲、守望相助、文明节俭、明礼诚信,简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破除陋习,树立新风。对社区居民、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建立健全道德评议机制,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发挥道德楷模对社区风尚的引领作用。以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阅览室等为载体,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加强科学、法制、健康等知识普及,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提高居民自我发展能力。以培育文化骨干为抓手,用好社区名人、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等各类文化人才,组建活动队伍和兴趣小组,带动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文体活动。挖掘传统文化、地域文化、民族文化的优秀资源,推进广场文化、活动室文化、节日文化等建设。大力培育开放性、包容性文化要素,积极开展社区睦邻活动,促进外来人口有效融入社区生活。

三、积极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机制

10、建立健全社区协商机制。针对不同渠道、不同层次、不同地域特点,重点将涉及当地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当地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作为协商的主要内容。涉及社区公共事务和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牵头,组织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商。涉及两个以上社区的重要事项,相关方协商无果时,由镇党委牵头组织开展协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方机构等进行论证评估。根据协商内容,重视吸纳在群众中威望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居民代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参与。结合参与主体情况和具体协商事项,可以采取居民议事会、小区协商、业主协商、居民决策听证、民主评议、社情民意征集等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协商活动。社区协商一般按照党组织提议、事先告知、民主协商、成果采纳、决议反馈、实时监督的程序进行。跨社区的协商程序,由乡(镇)研究确定。2016年,制定出台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规范社区协商的内容、主体、形式和程序。

11、加快推进社区信息网络建设。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有效整合社区各类视频图像资源,实现治安要素动态管控,社区治安群防群治。加快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原则上在县级集中建设综合信息平台和综合信息库,以镇为基本单元统一应用,确有需要的可依管理幅度和服务半径向所辖社区延伸,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受理、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部门已建成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要逐步向社区公共服务

综合信息平台迁移或集成,新建业务应用系统不再单设服务终端或向社区延伸,规范各类业务应用系统与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共享范围、共享方式和共享标准,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积极探索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发展虚拟养老院、智慧家居系统、智慧楼宇管理和智慧社区服务,使居民生活向“智能化”发展。全方位采集社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加快建立社区实有人口信息数据库,积极探索社区三级信息联网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整合各类面向居民群众的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全面推行社区工作台帐电子化,加快电子政务信息平台与社区对接,建立融事务办理、工作展示、信息发布、诉求反映、社群互动等功能的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积极创新社区信息发布方式,建立社区居民QQ群、微信群、微博群和社区广播、公共邮箱、手机短信群发平台等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社区居民重点关注信息。

12、拓展增强社区综合服务功能。立足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市场提供商业便民服务,社群提供志愿互助服务,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积极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社区安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邮政服务、科普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服务项目,促进公共服务进社区。加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覆盖率2017年达到70%,2020年达到100%。推广“民情流水线”,完善基础信息、管理数据和服务档案,促进社区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服务等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增加社区信息屏、信息亭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数量,建立“家庭眼”监护系统和“一键通”紧急求助系统等个人信息终端功能。推进平安社区建设,调整充实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各类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治安防范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在社区层面形成有效的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社区服务和兴办社区服务业,加强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和商业网点建设支持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和邮政、金融、通信、快递等服务企业到社区设立便民利民站点,不断提高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

13、探索推进社区多元共建机制。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适当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登记手续,实行直接登记,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办理备案手续。每个社区平均拥有社会组织2016年3个以上,2017年达到6个以上,2020年达到8个以上。按照“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要求,扎实推进社区经营性服务业连锁化、产业化、网络化、市场化发展,大力发展家政、居家养老、家庭教育和用品配送等特色家庭服务。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志愿服务点,搭建社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及时发布招募信息、推行注册登记、加强培训管理。每个社区注册的各类志愿者人数2017年达到本社区居民总数的6%以上,2020年达到10%以上。志愿服务重点面向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开展文体、法律、心理疏导、医疗保健等服务。加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每个社区都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逐步增加社区组织、社会组织吸纳使用专业社工人才的数量,推动社工专业理念、知识、方法在社区工作中的普及应用。

14、完善健全社区应急动员和平安建设机制。围绕提高预知、预防能力,建立完善社区对自然灾害、安全事故以及社会稳定情报信息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突发事件苗头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工作,着力构建反应灵敏的社区预警体系。以快速高效为导向,制定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社区应急动员统一指挥平台,健全社区、网格、楼栋、楼道应急动员工作网络,强化救灾物资、人员等统筹调配能力建设,加强日常应急模拟演练和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社区组织应急处置能力和居民群众自救能力。健全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网上网下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社区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分批分期提升改造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系统,深化社区警务制度建设,强化和拓展社区综治警务室服务功能,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引导居民群众深入开展社区治安“红袖标”工程。进一步健全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调处机制,继续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和各类特殊人群的日常动态服务管理。

15、探索综合执法向社区延伸机制。按照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要求,整合县直部门和镇执法资源,下移执法重心,明确权责关系和部门、属地责任,完善执法监管协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构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上下联动,属地责任、高效便民”的综合执法机制,建立镇与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管、安监、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综合执法的科学化、精细化、常态化水平,切实解决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公共秩序、市场市容秩序等违章违规行为执法监管难题。

16、全面推行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准入制度。按照依法依规准入、分级规范准入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全面清理规范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社区办公场所对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2017年,制定出台涉及镇政府权力清单、居民委会职责清单的制度性文件。以县为单位对社区实行综合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大力压缩基层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减少各职能部门针对社区的各类台账和材料报表。制定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且社区有能力提供证明的,方可使用社区印章,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证明核实事项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证明。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镇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组织;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委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标准和定价机制,凡属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除已列入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清单的以外,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合同制、委托制等方式,向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四、高度重视社区建设支撑保障

17、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要把社区治理纳入重要议事工程,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部门协作机制。民政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大检查指导搞好协调服务。公安、司法、综治、人社、教育、科技、住建、农业、商务、文化、卫计、环保、体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增强政府参与社区治理效能。发改、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权限,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加大对社区治理的资源投入和政策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红十字会、老龄协会等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社区治理。镇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把社区建设作为执政治理、群众工作的基础工程和龙头工程,进一步理顺社区工作领导体系,致力改革创新,敢于破难攻坚,不断提高社区建设的居民群众满意度。

18、加强经费投入。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基础设施、公益项目建设等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区公益事业力度,年均投入增幅不低于10%。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区治理领域,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捐资设立社区基金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举办公益事业所需费用,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向社区居民或受益单位筹集。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专职工作人员报酬,由县上统筹解决,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着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公益创投、社会捐赠资助、辖内单位共建等多元投入机制。县财政、审计和民政等部门要规范社区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确保社区经费专款专用、落实到位。着力加大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力度,规范住宅小区维修基金管理,积极破解老旧小区住宅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维修难问题。

19、加强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2014)72号),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制定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配置实施办法,明确镇、规划、住建和社区等部门的职能责任,规范规划设计、方案会审、建设审批、工程验收和签章销售等操作流程。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规划、配建社区服务站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标准和要求的不予审批。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社区服务站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建设,也可通过新建、置换、购买、改造、扩建、共享等方式予以解决。社区服务站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设立警务室并配备1名以上民警。社区服务设施提倡“一室多能”和“一室多用”提高综合效能。建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部门联动机制,确保镇政府和社区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移交中的全程参与。社区配套用房所有权归属县政府,由镇政府负责管理,社区无偿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售、出租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社区服务站用房的供暖、水电、煤气、电信等费用,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或予以部分减免。

20、加强专职社工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城市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积极创新社区选人用人机制,配足配强配好工作人员,各社区原则上按实际管辖户数每250户配置1名专职工作者,鼓励、吸引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精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优秀人才到社区任职。按照“一岗多能、一岗多责、多网多岗合一、条块左右协同”原则,整合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协管岗位及人员,纳入社工管理体系,由社区统筹综管。提倡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加大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力度,建立“两委”成员和社工的年度例训制度,镇政府要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讨论交流等方式,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法律法规、民主管理、党纪党规的培训。鼓励社区工作者通过函授学习、在职培训和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等形式自学成才,鼓励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统一考试。2017年,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80%,2020年达到90%以上。拓宽在社区工作者中培养发展党员、招录公务员、选拔基层干部渠道,不断提高社区工作岗位的吸引力。

21、建立评价机制。完善社区工作者工作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机制,推行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双重考核,建立镇政府评议社区工作与居民群众评议相关职能部门、镇政府、社区工作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服务评价体系。2017年,制定出台社区治理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相关职能部门、镇政府服务社区的事项由社区组织居民会议,每年年底进行集中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对相关职能部门、镇政府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社区协助政府的事项,由镇政府对社区完成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评议,评议结果与运行经费、绩效工资挂钩。政府购买社区服务事项,由购买方、服务对象及第三方进行综合考评,将考评结果与后续政府购买服务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