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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县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来源: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70 发布时间:2025-01-27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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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县人民政府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和政征地补偿告字〔2025〕2号

我县拟实施国家生态功能区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大夏河流域和政县罗家集镇马家堡镇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08公顷(16.19亩),拟征收集体土地1.2公顷(18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为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详见征收范围示意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马家堡镇中庄村集体土地约1.08公顷(16.19亩)。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情况以及分户具体情况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和政县国土空间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国家生态功能区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大夏河流域和政县罗家集镇马家堡镇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按照《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马家堡镇中庄村属于一类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9128元/亩,按照《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功能区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大夏河流域和政县罗家集镇马家堡镇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和政办发〔2025〕6号)文件,征地地价6万元/亩(林地3.6万元/亩),以货币方式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和政办发2025〕6号文件执行。

五、社会保障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社保费用按照《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甘政发〔2018〕18号)执行,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六、公告期限及办理补偿登记方式、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30日,自2025126日至2025224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和政马家堡镇及中庄村予以张贴。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至公示期满后10日内,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经营权人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持权属证明材料(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承包经营合同等),到马家堡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

登记地址: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村委会

联系人及电话:马永贞 18394156774

七、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至公示期满后10日内,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和政县马家堡镇人民政府(地址: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邮编731200,电话0930-5450017)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和政县人民政府将依据提意见及听证情况,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印发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特此公告。

 

附:1.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功能区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大夏河流域和政县罗家集镇马家堡镇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

2.国家生态功能区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大夏河流域和政县罗家集镇马家堡镇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范围示意图

 

 

  和政县人民政府      

202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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