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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和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解读说明

一、起草依据

坚持以国家和省州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目标,依法实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

二、工作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按照“以乡(镇)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县教科局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招生政策的具体实施,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结合的要求,根据乡(镇)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学生区域范围,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居住证地址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县初中、小学实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各学校要根据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学校班级规模,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各学校要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阶段

1.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具备接受教育能力;③具有本乡镇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自有住宅。

(2)所需材料:家庭户口簿、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流程:入学信息登记→申报入学学校→法定监护人确认、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学校汇总监护人提交的入学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确认→县教科局复审,符合条件录取,公布名单。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条件:①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具备接受教育能力。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和政县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和政县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父母在和政县有稳定的住所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2)所需材料:①身份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和政县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原件与复印件。②从业证明:在和政县务工者,父母至少一方需有和政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连续满一年以上(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和政县经商者,父母一方需持有在和政县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③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或社区备案的居住证明(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3)工作流程:同和政县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工作流程,未被片区内学校录取的,由县教科局统筹安排到有空学位的周边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或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就读。

(二)初中阶段

1.有和政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1)按照划片范围,严格执行对口交接制度,由各小学与初中学校进行无缝对接,严防小学毕业生流失或辍学。

(2)农村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因监护人新购房产需要调整片区学校的,由家长持户口簿、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

2.有和政县户籍的县外小学毕业生入学

由学生家长持户口簿、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籍号)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户籍地片区学校联系报名、入学。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所需条件同小学入学部分第2款要求。符合条件的,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及居住证,务工或经商证明,租房证明,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籍号)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由于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由县教科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没有空余学位或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就读。

(三)转学工作流程

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县教科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县教科局审核转入学生资料→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

四、划片招生范围

(一)小学

鉴于香子小学学位空余的实际,对县城龙泉小学、西关小学、香子小学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其余各乡镇小学招生范围不变,具体如下:

龙泉小学:东街以东,滨河路以西,后山以南,三馆一中心以南片区,梁家庄、沈家庄、杜家崖村,招生学生数按学校招生办法严格控制在500人以内,超出学生分流到香子小学就读。

包括:电力公司家属楼、鸡娃场廉租房、宁和佳苑、丰和小区、大信药业住宅楼、龙泉商住楼、商贸路住宅楼、颐康苑家属楼、兰和苑小区、吉庆住宅楼、工商局住宅楼、烟草局住宅楼、和合楼、自来水家属楼、兰和宫住宅楼、人行家属楼、农行住宅楼、气象局家属楼、明城商住楼、信用联社家属楼、原农业局住宅楼、兴苑小区、和汇家园、龙泉馨苑、福泉小区、惠和住宅楼、原人事局家属楼、信合小区(二幼小区)、铜套厂家属楼、祥和住宅楼、瑞和住宅楼、武装部家属楼、检察院家属楼、泉城花园、原工商银行住宅楼、和祥小区、老干局家属楼、昊瑞小区家属楼、兴和花园家属楼及以上片区内的零散住户。

西关小学:东街以西,后山、林家沟以南,县中医医院以东(原张家庄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张家庄村学生入张家庄小学就读)。招生学生数按学校招生办法严格控制在500人以内,超出学生分流到香子小学就读。

包括政府家属楼、一中家属楼、英丰商厦、锦和花园、华茂苑、宁河商贸楼、教育局家属楼、信用联社住宅楼、和太一期、和太二期、华亿佳苑、鸿森华庭小区、幸福里小区、海澜绿洲小区、四季锦城小区、金德花园小区、世博花园小区、富强佳苑、粮食局家属楼、城建局家属楼、水电局家属楼、税务局家属楼、名人国际及以西片区内的零散住户。

香子小学:三馆一中心以北,蒿支沟以南。包括鸿瑞社区、周刘家村、李家坪村、前山村及以上片区内的零散住户和西关小学、龙泉小学规定招生数超出部分学生。同时,全县各学区校符合县城就读条件,且要求转入县城就读的学生。

注:待县城东区新建小学完工交付使用后,县城小学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二)中学

按照“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县城集中”的原则,县上对全县初中学校布局进行了全面调整优化。结合现有初中学校实际,对全县初中学校招生范围适当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和政一中:招生龙泉小学、城关学区、卜家庄学区、买家集学区小学毕业学生。

育才初中:招生西关小学、香子小学、新营学区、罗家集学区小学毕业学生。

和政五中:招生三合学区、三十里铺学区、陈家集学区、梁家寺学区友好村、山坪村、大干沟村、赵家沟村、杜家山村小学毕业学生。

和政二中:招生新集小学、松鸣学区小学毕业学生。

龙泉初级中学:招生达浪学区、马家堡学区、新庄学区小学毕业学生。

梁家寺初级中学:招生除友好村、山坪村、大干沟村、赵家沟村、杜家山村外的梁家寺学区小学毕业学生。

注:待县城东区新建初中完工交付使用后,各初级中学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文件链接:2024年和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关于和政县2024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产业奖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依托和政优势和农业农村资源,以农户为主体,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引领,强化政策引导。

(三)发展对象。广大农户为对象。

(四)发展范围。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依托住宅院落等可利用空间,发展形式多样的庭院经济。

      三、目标任务

      培育一批发展庭院经济的重点乡(镇)、重点村和示范户,探索发展庭院经济的新路径、新模式,建成一批示范典型,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庭院经济发展形成一定规模,产业类型丰富,产销衔接顺畅,品牌效益显现。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发展庭院经济成效明显,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通过庭院经济获得的收入持续增加。

四、主要内容

包括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组织保障等3个部分,具体为:

(一)发展重点

1.庭院特色加工。重点发展农户利用庭院建立特色食品加工坊,进行传统产品加工。依托传统文化资源,发展庭院小刺绣、柳编、布鞋等传统手工艺品生产加工。

2.庭院休闲旅游。利用自有庭院发展农家乐、特色民宿、家庭旅馆、小型采摘园等。

3.庭院电商经济。鼓励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帮助周边群众销售特色产品,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

(二)政策措施

1.统筹用好资金补助政策。落实县级财政衔接帮扶资金等,加大对庭院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2.统筹用好消费帮扶政策。将促进庭院经济产品销售作为对口协作、挂钩帮扶、社会帮扶的重要内容,多渠道促进产品销售。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承办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要细化工作任务,做好指导服务。乡(镇)、村要因地制宜,明确发展目标、路径和重点。

2.强化宣传引导。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政策,强化先进典型挖掘培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良好氛围。

文件链接: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2024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产业奖补办法》的通知

《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1.“千万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2003年6月在浙江启动。从全省选择1万个左右的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把其中1000个左右的中心村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应运而生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带动浙江乡村整体人居环境领先全国。

2.“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3.“六大行动”: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提出深入实施链条韧性培育锻造、科技创新引领赋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数实融合提质增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企业竞争力突破提升“六大行动”。

4.“八改三治四化三管”工程:实施改厕、改路、改水、改房、改电、改气、改厨、改院,开展治乱、治污、治违,推进净化、绿化、亮化、特色化,提高管好农村人居环境、公共基础设施、文明乡风水平。

5.“1+5”农业产业振兴行动: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1+5”农业产业振兴行动。“1”即守牢保障粮食安全这一底线,“5”即实施牛羊、油菜、啤特果、菌菜、中药材五大产业振兴行动。

6.“12345”发展思路: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12345”文旅产业发展思路。“1”即锚定打造全域全季旅游目的地这一目标,“2”即依托“花儿”“化石”两张王牌,“3”即以创建和政古生物化石文化旅游区5A级景区、打造松鸣岩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古动物化石世界自然遗产为三个抓手,“4”即深入实施基础设施、景区品质、配套服务、旅游环境四大提升行动,“5”即一体推进“一城、一镇、一山、一廊、一道”五个重点区域建设。

7.“智改数转”: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是指以数字化技术创新为驱动,促进新一代技术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企业在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等各环节的智能化水平。

8.“专精特新”: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工业中小企业。

9.“标准地”改革:对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明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作为“标准”的拟出让宗地,企业拿地即可开工。

10.“两高”项目: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

文档链接:和政县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

提振信心谋新篇 实干担当促发展 —— 看成绩!解读全委会,今年上半年我们完成了这些工作
划重点!和政县全委会工作报告干货在这里~

8月25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和政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孔令义受县委常委会委托向全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干货满满,既提振士气 ,又温暖人心,这些话语提气聚势、鼓舞人心。



 




《和政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旧宅拆除复垦与后期管护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一户一宅”“占新腾旧”政策要求,对我县的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旧房屋进行拆除,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并进行复垦,将复垦土地纳入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方案,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

(二)耕地优先原则。

(三)增减挂钩原则。

三、实施步骤

(一)拆旧复垦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具体工作中房屋拆除可由群众自行完成,或由乡(镇)政府统一拆除,土地复垦工作由乡(镇)政府组织工程队统一完成,复垦为耕地的纳入增减挂项目,及时耕种粮食作物;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块确认和复垦后的组织验收及指标交易;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新增耕地质量的评定验收,复垦土地的确权工作;各乡(镇)负责做好拆旧复垦工作的宣传动员、拆除复垦、矛盾纠纷调处、复垦地块后期管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二)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范要求认真实施,一是严格筛选复垦地块,拆旧复垦地块必须是在自然资源数据库中的集体建设用地面积,拆除复垦前有建筑物;二是全部复垦为可稳定利用耕地进行耕种,禁止撂荒;三是严格按照标准认真做好拆旧复垦工作,地面建筑物全部拆除,建筑垃圾全部外运处理,地面整平翻耕,覆土厚度60公分以上,达到耕种条件,并及时种植粮食作物,在生长期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完成举证变更。

(三)各乡(镇)与辖区内纳入搬迁对象的群众签订旧宅拆除复垦及后期管护协议,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范围,并确保实施后长期耕种管护。于每年3月1日前将具体宗地情况报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于每年4月1日前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完成当年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报省自然资源厅批准,6月底前由各乡(镇)负责,按照复垦方案要求完成辖区内的旧房拆除,8月底完成复垦耕种工作,8月15日前县自然资源局安排技术人员及时完成现场举证变更,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自验,报州自然资源局验收。

文件链接: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旧宅拆除复垦与后期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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