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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政县2024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产业奖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依托和政优势和农业农村资源,以农户为主体,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引领,强化政策引导。

(三)发展对象。广大农户为对象。

(四)发展范围。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依托住宅院落等可利用空间,发展形式多样的庭院经济。

      三、目标任务

      培育一批发展庭院经济的重点乡(镇)、重点村和示范户,探索发展庭院经济的新路径、新模式,建成一批示范典型,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庭院经济发展形成一定规模,产业类型丰富,产销衔接顺畅,品牌效益显现。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发展庭院经济成效明显,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通过庭院经济获得的收入持续增加。

四、主要内容

包括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组织保障等3个部分,具体为:

(一)发展重点

1.庭院特色加工。重点发展农户利用庭院建立特色食品加工坊,进行传统产品加工。依托传统文化资源,发展庭院小刺绣、柳编、布鞋等传统手工艺品生产加工。

2.庭院休闲旅游。利用自有庭院发展农家乐、特色民宿、家庭旅馆、小型采摘园等。

3.庭院电商经济。鼓励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帮助周边群众销售特色产品,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

(二)政策措施

1.统筹用好资金补助政策。落实县级财政衔接帮扶资金等,加大对庭院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2.统筹用好消费帮扶政策。将促进庭院经济产品销售作为对口协作、挂钩帮扶、社会帮扶的重要内容,多渠道促进产品销售。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承办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要细化工作任务,做好指导服务。乡(镇)、村要因地制宜,明确发展目标、路径和重点。

2.强化宣传引导。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政策,强化先进典型挖掘培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良好氛围。

文件链接: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2024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产业奖补办法》的通知

《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1.“千万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2003年6月在浙江启动。从全省选择1万个左右的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把其中1000个左右的中心村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应运而生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带动浙江乡村整体人居环境领先全国。

2.“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3.“六大行动”: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提出深入实施链条韧性培育锻造、科技创新引领赋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数实融合提质增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企业竞争力突破提升“六大行动”。

4.“八改三治四化三管”工程:实施改厕、改路、改水、改房、改电、改气、改厨、改院,开展治乱、治污、治违,推进净化、绿化、亮化、特色化,提高管好农村人居环境、公共基础设施、文明乡风水平。

5.“1+5”农业产业振兴行动: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1+5”农业产业振兴行动。“1”即守牢保障粮食安全这一底线,“5”即实施牛羊、油菜、啤特果、菌菜、中药材五大产业振兴行动。

6.“12345”发展思路: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12345”文旅产业发展思路。“1”即锚定打造全域全季旅游目的地这一目标,“2”即依托“花儿”“化石”两张王牌,“3”即以创建和政古生物化石文化旅游区5A级景区、打造松鸣岩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古动物化石世界自然遗产为三个抓手,“4”即深入实施基础设施、景区品质、配套服务、旅游环境四大提升行动,“5”即一体推进“一城、一镇、一山、一廊、一道”五个重点区域建设。

7.“智改数转”: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是指以数字化技术创新为驱动,促进新一代技术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企业在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等各环节的智能化水平。

8.“专精特新”: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工业中小企业。

9.“标准地”改革:对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明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作为“标准”的拟出让宗地,企业拿地即可开工。

10.“两高”项目: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

文档链接:和政县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

提振信心谋新篇 实干担当促发展 —— 看成绩!解读全委会,今年上半年我们完成了这些工作
划重点!和政县全委会工作报告干货在这里~

8月25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和政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孔令义受县委常委会委托向全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干货满满,既提振士气 ,又温暖人心,这些话语提气聚势、鼓舞人心。



 




《和政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旧宅拆除复垦与后期管护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一户一宅”“占新腾旧”政策要求,对我县的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旧房屋进行拆除,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并进行复垦,将复垦土地纳入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方案,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

(二)耕地优先原则。

(三)增减挂钩原则。

三、实施步骤

(一)拆旧复垦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具体工作中房屋拆除可由群众自行完成,或由乡(镇)政府统一拆除,土地复垦工作由乡(镇)政府组织工程队统一完成,复垦为耕地的纳入增减挂项目,及时耕种粮食作物;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块确认和复垦后的组织验收及指标交易;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新增耕地质量的评定验收,复垦土地的确权工作;各乡(镇)负责做好拆旧复垦工作的宣传动员、拆除复垦、矛盾纠纷调处、复垦地块后期管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二)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范要求认真实施,一是严格筛选复垦地块,拆旧复垦地块必须是在自然资源数据库中的集体建设用地面积,拆除复垦前有建筑物;二是全部复垦为可稳定利用耕地进行耕种,禁止撂荒;三是严格按照标准认真做好拆旧复垦工作,地面建筑物全部拆除,建筑垃圾全部外运处理,地面整平翻耕,覆土厚度60公分以上,达到耕种条件,并及时种植粮食作物,在生长期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完成举证变更。

(三)各乡(镇)与辖区内纳入搬迁对象的群众签订旧宅拆除复垦及后期管护协议,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范围,并确保实施后长期耕种管护。于每年3月1日前将具体宗地情况报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于每年4月1日前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完成当年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报省自然资源厅批准,6月底前由各乡(镇)负责,按照复垦方案要求完成辖区内的旧房拆除,8月底完成复垦耕种工作,8月15日前县自然资源局安排技术人员及时完成现场举证变更,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自验,报州自然资源局验收。

文件链接: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旧宅拆除复垦与后期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政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解读

为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该《和政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背景情况和主要内容,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和《甘肃省深化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甘发〔2015〕10号)、《甘肃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甘人社通〔2021〕310号)、《临夏州州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临州办发〔2022〕6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和政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和政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分为七章,共三十一条。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坚持原则等。

第二章为考核评价。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内容。

第三章为薪酬的结构和水平。明确了薪酬结构及换算方式。

第四章为副职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明确了副职负责人业绩考核内容、考核目标和考核方式。

 第五章为薪酬的支付。明确企业负责人及副职薪酬的支付的时效及相关细节。

第六章为薪酬的管理和监督。明确了对企业负责人及副职薪酬的管理、监督、综合考评等内容

第七章为附则,规定了《办法》有效期等相关内容。

三、文件细节解读

1、绩效年薪 (W2)是与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计算公式:

绩效年薪(W2)=基本年薪(W1) x业绩考核评价系数(N)x绩效年薪调节系数(T)

N为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系数(0

当业绩考核结果为A级时,N=1.9+ (考核得分-90) /100;

当业绩考核结果为B级时,N=1.5+ (考核得分-75) /100;当业绩考核结果为C级时,N=1.0+ (考核得分-60) /100;当业绩考核结果为D级时,N=0

T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T=规模系数x功能定位系数。

规模系数根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职工人数指数五项指标加权确定,最高不超过1.5。其中:利润总额的权重为30%,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的权重分别为20%;职工人数的权重为10%。(具体分档系数见附表)

功能定位系数按照企业功能定位分类确定,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为1,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为0.9,公益类企业为0.85。

企业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其绩效年薪的确定依据,考核结果为A级(90分(含)以上)时兑现绩效年薪,考核结果为B级及以下时,企业只发放基本年薪,无绩效年薪。

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2、任期激励收入(W3)是与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根据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20%以内确定。计算公式:

任期激励收入(W3)=任期内各年度(基本年薪W1+绩效年薪W2)×R×20%,其中:

R为任期业绩考核评价系数(0≤R≤1),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当任期业绩考核结果为A级时,R=1;

当任期业绩考核结果为B级时,R=0.85,无任期激励收入;

当任期业绩考核结果为C级时,R=0.7,无任期激励收入;

当任期业绩考核结果为D级时,无任期激励收入。

企业负责人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其任期激励收入的确定依据。考核结果为A级,任期激励收入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考核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无任期激励收入。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得实行任期激励;非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本人在企业负责人岗位实际任职时间及业绩,发放相应的任期激励收入。对已经实行任期的,按照现行任期期限执行;对没有实行任期制管理的县属国有企业,其负责人任期从任职之日开始,任期最长3年。

文件链接:和政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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