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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政府发”、“和政府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和政办发”、“和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hezheng.gov.cn,微信公众号“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
(2)和政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2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馆一中心1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城关镇兴和路3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三合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合镇周刘家村二社31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马家堡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李家城社288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卜家庄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卜家庄乡卜家庄村阴洼社32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买家集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买家集镇团结村下河那社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和政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讯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和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电子邮箱:1782251894@qq.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信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和政县公安局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日前,和政县公安局成功化解两起矛盾纠纷。
纠纷(一)
8月26日,吊滩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合作籍马某与松鸣镇中心村村民康某发生矛盾纠纷,请求处警帮助。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得知,马某在中心村承包土地种松树,邻地康某认为马某所种的松树遮挡农田阳光,私自将马某的松树砍掉,双方为此产生口角,情绪激动,随时有打架的可能,民警本着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理入手,对双方进行劝导。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民警耐心细致的工作下,经过4个多小时的悉心调处,双方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表示今后会和谐相处,不再因此事发生冲突。
纠纷(二)
8月17日,梁家寺乡梁家寺村的马某青与马某明、马某昌、马某布、马某洒五家因地界问题引起矛盾纠纷,村委会了解情况后多次调解,都没有成功。8月26日,梁家寺派出所联合司法所、镇村干部又进行了一次调解。派出所民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法理、情理多方面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根据当事人对此纠纷的态度和预期处理办法进行耐心劝解,在沟通协调中对存在的问题一并处理。经过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
至此,一起因地界纠纷的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和政公安始终坚持以“法为上、调为先、和为贵、让为贤”的理念,一切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继承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满腔赤诚维护社会稳定,守护一方平安。
长期以来,和政县公安局党委始终把暖警工程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政治上关心、精神上激励、工作上关爱、生活上体恤,让民辅警真真切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了民辅警的归属感和荣誉感。7月6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长禄,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赵文明前往积石山县看望慰问一线执勤民辅警,为他们送上组织的深切关怀和慰问品。
马长禄一行到积石山县石塬镇肖红坪安置点看望慰问支援一线民辅警,详细了解了支援民辅警食宿、物资保障等情况,询问安置点治安秩序维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群众服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对全体支援民辅警“舍小家、顾大家”勇敢担当、忠诚履职,热心守护群众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表示赞扬和肯定,叮嘱大家夏季天气炎热,要注意防暑,保护好自身安全,鼓励大家持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作风,以高昂饱满的精神斗志和雷厉风行的实干作风,全力以赴维护各安置点安全稳定。
此次慰问,让支援一线民辅警倍感温暖,极大地鼓舞了工作干劲。大家纷纷表示,将把县局党委的关心关爱转化为工作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忠诚履职尽责,为灾后重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为深入推进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依法整治网络直播乱象,切实营造清朗文明网络环境,3月25日下午,和政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对一名低俗网络主播进行了约谈。
约谈中,民警组织主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指出通过网络账号直播时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引导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经约谈,该主播对自己直播平台账号中存在低俗直播的行为表示认错悔改,虚心接受批评教育,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努力改正不良习惯,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自觉维护地方形象、自身形象,遵循公序良俗,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多发布正能量作品,弘扬正确价值观,坚决杜绝“三俗”内容,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自觉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
下一步,和政县公安局将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坚决依法打击处理挑战法律底线、违反公序良俗的网络行为,切实净化网络环境,为广大网民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一直以来,和政县公安局不断强化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工作,不断完善爱警、暖警措施,在工作上关心,在生活上关爱,在精神上激励,用实际行动切实增强全警归属感,不断提升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3月14日,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长禄委托,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虎振华看望慰问因病住院的民警蒲红,祝愿她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并送去慰问金。
慰问中,虎振华同志首先转达了县局党委对因病住院民警蒲红同志的关心与问候,送上了慰问金。关切询问蒲红同志病情程度及治疗情况,叮嘱她要积极配合治疗,安心养病,争取早日康复。同时,嘱咐相关部门,要高效衔接生病同志住院前未完成工作,帮助解决好一些实际问题。 蒲红同志表示,感谢县局党委的关心、关怀,自己一定会将局党委的关心慰问转化为工作和生活的强大动力,坚定生活信念,忠实履行岗位职责,绝不辜负局党委的深切关怀和殷切期望,继续为自己热爱的公安事业贡献力量。
3月6日,全州公安机关“春雷行动”推进会暨重点工作调度会结束后,和政县公安局及时召开视频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州公安局会议精神,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春雷行动”工作、当前重点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长禄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委在家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民辅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派出所全体民辅警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
在会上,马长禄传达学习了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亢卫忠在全州公安机关“春雷行动”推进会暨重点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局属各部门“春雷”行动绩效考评指标完成情况,从思想观念滞后、攻坚定力不强、责任落实不力、进取意识不足等方面分析了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工作滞后的原因,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引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短板,剖析产生根源,认真借鉴学习兄弟县市先进经验、做法,转变思想观念、拓宽格局视野,破除因循守旧的思想、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破除安于现状的思想、树立开拓奋进的意识,坚持项目化管理,挂图作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最严谨的作风,真正以行动的“破冰”引领工作的“破局”。二是锤炼政治品格,强化责任担当,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整改提高。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坚决克服松懈厌战情绪,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州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坚定信心,昂扬斗志,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优势工作保持领先,弱项工作全面提升,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以更大的决心、更顽强的作风、更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和政公安工作向前发展。三是坚持统筹兼顾,认真履职尽责,以踏实的工作态度落实措施。对存在的弱项工作,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提高措施,紧盯各项考评任务,围绕命案积案侦破、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打击“三电”和成品油等各类违法犯罪,全面夯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绩效考评得分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网络生态治理的新部署和甘肃省公安厅加强对网络直播综合整治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依法整治网络直播乱象,切实营造清朗文明网络环境,经和政网警巡查,发现属地5名某平台主播在直播中存在低俗谩骂、言语污秽、无道德底线虚构剧情等违规行为,造成了不良导向及社会影响。11月22日,和政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县委网信办对相关网络主播依法进行了约谈。
约谈中,民警组织主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指出各自通过网络账号直播时存在的问题,对其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引导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约谈会强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约谈,每个主播对自己直播平台账号中存在低俗、媚俗、无道德底线虚构剧情直播的行为表示认错悔改,虚心接受批评教育,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努力改正不良习惯,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自觉维护地方形象、自身形象,遵循公序良俗,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多发布正能量作品,弘扬正确价值观,坚决杜绝“三俗”内容,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