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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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政府发”、“和政府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和政办发”、“和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hezheng.gov.cn,微信公众号“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
(2)和政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2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馆一中心1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城关镇兴和路3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三合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合镇周刘家村二社31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马家堡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李家城社288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卜家庄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卜家庄乡卜家庄村阴洼社32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买家集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买家集镇团结村下河那社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和政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讯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和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电子邮箱:1782251894@qq.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信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三十里铺镇人民政府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2年,我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条例》等相关规定,准确、有效、及时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建立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了解的桥梁。
1、主动公开情况。我镇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22年,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网站”、“美篇”等网络平台和镇政府及各村(社区)公开栏。
2、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信息有效性管理。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在系统内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主体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解读职责,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镇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围绕重点工作、社会热点,对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动态更新调整。通过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我镇统计数据,按周、季度更新。
5、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夯实责任。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强化制度保障。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细化,导致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不够,存在部分信息报送不够及时,还不能在最快的时间里让群众知晓的情况。
(二)改进的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工作人员抓日常工作的格局,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其他乡镇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不断完善我镇的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深化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提高群众的对政府工作的知晓程度,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参与度,提高自身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操作能力,使信息公开常态化,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2023年,我镇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拓展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以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特别是进一步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等信息的公开,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监督机制。2023年,我镇将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方面教育,提高他们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督办督察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上级领导部门、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政县三十里铺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022年,马家堡镇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我镇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22年,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县马家堡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美篇”等网络平台和镇政府及各村(社区)公开栏。一年来,主动公开发布信息531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5条,在其他各类政务新媒体上转载发布信息502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份。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信息有效性管理。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在系统内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主体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解读职责,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镇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围绕重点工作、社会热点,对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动态更新调整。通过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我镇统计数据,按周、季度更新。
5、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夯实责任。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强化制度保障。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 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马家堡镇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中央及省州县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不高、范围与深度不够。公开的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方面,对政策文件的发布与解读不够到位。二是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甚浅。适合农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
针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州、县的要求,将政务公开作为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省、州有关规定,紧紧围绕《临夏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临夏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依法全面主动公开各类重大政府信息,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每一项内容均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后按照程序进行公开。严格审核发布程序,确保政府信息规范有序、高效权威。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范围。扩大宣传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便民信息资源和为民信息服务项目,加快建立集电子政务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网站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细则,培育一批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典型,促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2022年,马家堡镇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推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政县马家堡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
2022年,罗家集镇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我镇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22年,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县罗家集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美篇”等网络平台和镇政府及各村(社区)公开栏。一年来,主动公开发布信息512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9条,在其他各类政务新媒体上转载发布信息493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信息有效性管理。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在系统内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主体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解读职责,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镇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围绕重点工作、社会热点,对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动态更新调整。通过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我镇统计数据,按周、季度更新。
5、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夯实责任。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强化制度保障。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 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罗家集镇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中央及省州县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不高、范围与深度不够。公开的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方面,对政策文件的发布与解读不够到位。二是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甚浅。适合农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
针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州、县的要求,将政务公开作为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省、州有关规定,紧紧围绕《临夏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临夏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依法全面主动公开各类重大政府信息,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每一项内容均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后按照程序进行公开。严格审核发布程序,确保政府信息规范有序、高效权威。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范围。扩大宣传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便民信息资源和为民信息服务项目,加快建立集电子政务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网站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细则,培育一批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典型,促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2022年,罗家集镇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推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政县罗家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和政县城关镇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要求编制,对标新时代新要求,释放新机构新优势,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和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1、主动公开情况。我镇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22年,通过“和政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一年来,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82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5条,在各类政务新媒体上转载发布信息120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信息有效性管理。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在系统内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主体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解读职责,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镇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围绕重点工作、社会热点,对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动态更新调整。通过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我镇统计数据,按周、季度更新。
5、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夯实责任。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强化制度保障。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 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城关镇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国家、省、州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不高、范围与深度不够。公开的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方面,对政策文件的发布与解读不够到位。二是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甚浅。适合农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
针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城关镇严格按照州、县的要求,将政务公开作为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省、州有关规定,紧紧围绕《临夏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临夏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依法全面主动公开十五类重大政府信息,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每一项内容均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后按照程序进行公开。严格审核发布程序,确保政府信息规范有序、高效权威。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范围。扩大宣传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便民信息资源和为民信息服务项目,加快建立集电子政务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网站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细则,培育一批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典型,促进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2023年,城关镇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推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政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达浪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推进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为重点,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2022年,达浪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体良好。我乡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乡政府院内及各村委会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将单位职责、工作机构、班子建设、业务情况、工作进展、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等内容进行了及时全面的公开。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达浪乡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乡长牟占龙任组长,副乡长李龙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从而打牢了我乡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四)推进平台建设。达浪乡高度重视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维护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充分认识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能有效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提升政府公信力、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大意义。在乡便民服务大厅及村级便民服务室的办事窗口上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社会服务事项和惠农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全乡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常态化监督检查政务公开情况,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完成政务公开任务,以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情况
2022年,我乡严格按照省、州、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惠民资金、项目情况进行了及时全面的公开,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但对照省、州、县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网上信息服务功能及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四是政务信息公开缺乏硬件设备支持、软件人员技术培训,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政务信息公开新要求。
(二)改进措施
针对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达浪乡严格按照州、县的要求,将政务公开作为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正确公布较高质量的政务信息,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规划,每年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4、加强硬件设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多方筹措硬件配置资金、加强专业人员技术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达浪乡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推进我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和政县达浪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022年,新营镇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我镇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22年,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网站”、“美篇”等网络平台和镇政府及各村(社区)公开栏。一年来,主动公开发布信息468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3条,在其他各类政务新媒体上转载发布信息512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信息有效性管理。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在系统内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主体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解读职责,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镇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围绕重点工作、社会热点,对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动态更新调整。通过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我镇统计数据,按周、季度更新。
5、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夯实责任。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强化制度保障。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 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新营镇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中央及省州县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在执行“五公开”制度方面,过多注重决策和结果公开,执行、管理、服务公开方面还有差距。
针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州、县的要求,将政务公开作为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工作人员抓日常工作的格局,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找准结症,结合已制定的工作制度,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定人定责,明确时限,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群众知晓查询政府信息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镇村党务政务公示公开栏、镇村便民服务大厅等载体,加大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务事项办理流程、惠民政策、务工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项目资金安排使用及扶贫领域相关工作的公开力度和广度深度,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政县新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