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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政府发”、“和政府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和政办发”、“和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hezheng.gov.cn,微信公众号“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

(2)和政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2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馆一中心1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城关镇兴和路3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三合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合镇周刘家村二社31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马家堡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李家城社288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卜家庄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卜家庄乡卜家庄村阴洼社32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买家集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买家集镇团结村下河那社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和政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讯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和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电子邮箱:1782251894@qq.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信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附件: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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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搬迁供热收费场所的公告

    广大用热用户:

    根据省、州、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相关要求,为方便县城供热区域内广大用热用户办理供热报装、报停、缴费等业务,决定从2023年9月7日将县供热管理站收费室整体搬迁至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2楼14、15号窗口,请需要办理供热报装、报停、缴费业务的用户,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并相互告知。

    联系电话:

    0930-5910081

    0930-5910082 

    和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和政县供热管理站

    2023年9月7日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9月10日开始缴费,每人380元

    尊敬的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抵御疾病风险解除后顾之忧的根本保障和重要途径,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关乎你的切身利益,帮助你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为确保2024年度您的医保权益不受影响,请关注以下征缴政策并及时参保缴费。

    一、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三、低收入人口参保资助标准

    同一参保对象同时符合多种资助政策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不重复资助。(附表如下)

    图片

    四、缴费时限及待遇享受

    城乡居民医保以自然年度为保险年度。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新生儿、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含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断保人员等特殊人群,可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实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五、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

    1.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的,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办理次年参保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2.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新生儿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六、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可选择农业银行、农信社、光大银行、兰州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也可通过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及上述银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银联云闪付等多种渠道进行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如您对缴费渠道和程序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对参保政策不清楚,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临夏州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夏州税务局

    2023年9月8日


    哪些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如何享受?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以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包括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等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等。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优惠政策适用于哪些小微企业?如何申报?一起来看——

    具体政策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适用于哪些小微企业?

    ● 符合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的判断标准: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300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如何享受优惠?

    ●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基础信息,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信息系统将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 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特殊情况怎么办?

    ● 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累计情况,计算减免税额。

    ● 当年度此前期间如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 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在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若按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回应防疫关切



    近期,我国防控形势总体向好,平稳进入"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各地疫情呈局部零星散发状态。本轮疫情是否已经结束?新变异株是否可能引发新一轮感染高峰?下一步如何继续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和信息报告制度?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作出回应。

    我国本轮疫情基本结束

    我国本轮疫情是否已经结束?

    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介绍,从公共卫生的角度看,疫情可按流行强度分为散发、暴发、流行、大流行四类。判定是否走出疫情大流行,主要有疾病感染率、人群免疫水平、病毒质变情况、门急诊的诊疗量和住院及死亡情况、整体防控能力等五个重要指标。

    梁万年表示,我国经受住了这一轮疫情的考验,建立了较好的人群免疫屏障,可以说本轮疫情基本结束,现在的感染是处在零星的局部散发状态。

    全力以赴开展医疗救治

    根据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数据,三年多来,我国新冠病毒感染者死亡率保持在全球最低水平。尤其是2022年11月以来,医疗卫生机构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全力以赴开展医疗救治。

    重点采取了哪些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副司长李大川介绍,一是实施重点人群分级健康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对辖区内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等高风险人群实施健康监测,根据红、黄、绿三个健康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健康管理,一旦发生病情变化及时转诊。

    二是迅速扩充医疗资源,保障救治需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短时间内由7337个扩充至1.6万个,重症病床由19.8万张扩充至40.4万张。同时,组建16支国家医疗队和118支省级医疗队。

    三是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以县为单位网格化布局县域医共体,将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纳入医联体管理,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域下沉,并加大对农村地区巡回和巡诊力度。

    四是大力推动互联网医疗,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疫情期间看病就医需要。

    五是不断优化医疗救治策略。出台第十版诊疗方案和第四版重症诊疗方案,明确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分类和早期预警指标,对于轻症病例早期介入,强化关口前移,坚持中西医结合和多学科诊疗。

    继续抓实抓细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新变异株是否可能引发新一轮感染高峰?专家研判分析认为,由于我国刚经历了疫情大流行,人群体内留存的中和抗体会在短期内提供免疫保护,近期引发新一轮规模流行的可能性较小。

    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介绍,目前我国在新冠病毒变异株检测中,如发现首次报告的、重点关注的国际流行毒株,都会进行感染个案调查与核心密接调查,并开展风险研判,一旦发现传播力、致病力增强的新型变异株,及时按照相关方案采取措施。

    常昭瑞同时表示,目前多地仍有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发生,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如果学校发生疫情,要平衡好疫情处置和正常教学秩序的关系,由专业人员根据学生既往感染水平、疾病严重程度、疫情发展阶段、病毒的感染株等进行综合研判和风险评估,然后做出相关处置。

    国家疾控局监测预警司司长杨峰提醒,全球疫情仍在流行,病毒还在不断变异,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抓实抓细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提倡广大人民群众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进一步健全监测预警体系

    在提前预警方面,疫情监测体系如何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杨峰介绍,为动态掌握新冠病毒感染水平和变化趋势,及时监测病毒变异及生物学特性变化,评估医疗资源负荷情况,2022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会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网络直报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监测渠道,形成多个监测子系统。

    据介绍,国家疾控局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能力建设。同时,继续完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功能,提高数据收集的信息化水平和智能化分析能力,并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等传染病疫情报告专项执法检查。


    和政县:落实信访工作新机制 打通信访服务“最后一公里”

    和政县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机制,按照打好“五大攻坚战”、建设“五个和政”的部署要求,全力化解初信初访控增量,推进积案化解减存量,提升网上信访质效防变量,强化信访基层基础建设,优化评价考核体系,推动全县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信访秩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靠实信访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坐阵一线、班子成员分兵把守的工作机制,建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县级领导模范引领,带头接访下访,有力推动了信访疑难案件的化解工作。同时接访工作中积极践行“假如我是一名信访人”活动,进行换位体会,大力推行“换位接访法”。在接访时,热情接待、笑脸相迎、主动问询甘当“亲人”,认真耐心听取,认真记录,积极转办交办,听诉求真做“学生”;分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化解时巧做“大夫”;做到态度鲜明、案件清楚、合理合法,答复时力做“老师”;处理无理缠访、闹访及越级非访时敢做“家长”,勇于担当,主动协调、果断决策,严厉打击,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了合理的解决。

    二是强化社级治理,源头预防矛盾纠纷。深入推进“五聘任一承诺”工作体系,在县、乡、村、社四级社会治理网格基础上,设立了“村民说事室”,形成乡镇统管、村上负责、社级主抓的新型信访维稳工作新模式,以群众的所需所盼、所急所望为着力点,打通了信访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使百姓的“烦心事、揪心事、闹心事”有人管、有人操心,努力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信访代办落地生效,各乡镇严格按照要求,设立了乡镇信访办公室,配备了信访专职代办员,推动信访事项源头妥善处理,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全县共代办疑难信访事项13件。

    三是坚持法治导向,稳步推进依法治访。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与司法和行政的对接机制,加大宣传和法治教育,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信访。充分发挥县联席会议制度和政法部门联系协调作用,对信访过程中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加大曝光力度,有效防止了以闹求决、以访谋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的发生。组织各乡镇和各部门部门持续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做到了提前预防、重点防范,对多次到省州集体上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在重大节会期间,成立了信访、公安安保维稳工作组,做好劝返接领值班工作,圆满完成了党的二十大信访安保任务,持续实现了近年来“零上访”的目标。 截至目前,县上共受理群众信访事项387件、成功化解372件、化解率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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