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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政府发”、“和政府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和政办发”、“和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hezheng.gov.cn,微信公众号“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
(2)和政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2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馆一中心1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城关镇兴和路3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三合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合镇周刘家村二社31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马家堡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李家城社288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卜家庄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卜家庄乡卜家庄村阴洼社32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买家集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买家集镇团结村下河那社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和政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讯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和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电子邮箱:1782251894@qq.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信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6月4日,和政县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暨路政宣传月”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答疑解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出行知识,重点讲解酒后驾车、超限超载、乘坐黑车、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切实将交通安全放在首位,倡导大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远离危险驾驶和不文明驾驶行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此次宣传活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在交通运输方面的安全观念,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推动了“安全生产月”活动走深走实。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面向社会征集、资格审查、公开公示等相关程序,拟将朱建明等26名专家列入安全生产库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30-5521721
监督举报单位:和政县应急管理局
和政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自国家、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和政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州部署要求,盯紧抓牢安全生产工作,采取过硬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突出“抓落实”,筑起百日攻坚“风向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于2月1日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县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与全县13个乡(镇)、41个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通报了2023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详细安排部署;并在会前利用“智慧和政”指挥平台,组织开展了抗震救灾应急指挥演练,地震、气象、交通、公安、应急等部门通过“一屏通览”分析研判、指挥调度,全面检验了全县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协同性,有力提升了抗震抢险救灾工作整体水平。2月3日召开全县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专题学习传达了省州会议精神,并提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沉痛教训,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醒警觉,切实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治、抓实抓细自然灾害防范应对,高标准、严要求、硬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及时印发了《全县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在全县掀起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同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连续多日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商超、燃气公司、餐饮企业、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也组织业务人员开展专项督查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现场进行了交办反馈。截至目前,共发现隐患问题128条,现场整改107条,限期整改21条;关停整顿2家,切实消除了一批安全风险隐患。
二是紧扣“责任链”,把牢安全生产“总关口”。着力在压紧靠实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提升社会面防范意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持续加压用力,紧盯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反馈发现问题隐患整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开展4个方面及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百日行动”整治的九小场所、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居民楼院、矿山地面建筑场所、受灾群众过渡安置点、施工现场等7个方面,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13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进行安全生产驻点包抓,进一步靠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及乡镇属地责任,切实把各方责任压紧压实,把排查和整治工作做实做细,使两个“百日行动”真正见到实效看到成果。充实调整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燃气等12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范围、执法权限,形成了安委会统揽、专业委员会主抓的工作格局。各乡镇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围绕整治重点,深入开展了“五查”(查集镇、查煤气、查液化气、查自建房、查三轮车),截止目前,检查重点场所210家,共查出问题隐患60条,已整改39条,正在整改21条。
三是守牢“基本盘”,打好安全生产“主动仗”。按照省、州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迅速行动,以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全力以赴查隐患、抓整改,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方面,着力抓好春运安全运行,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黑出租”“黑包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针对可能出现的持续低温降雪天气,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畅通。截止目前,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938起。其中,无证驾驶17起,超速138起,超载81起,超员16起,其他违法行为2686起。检查道路交通企业31家,排查出一般性问题隐患21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方面,聚焦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沿街商户、学校、医院和单位食堂等,全面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燃气设施和管道安全运行隐患、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违规储存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等行为,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截止目前,排查燃气企业3家,查出问题隐患7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消防安全方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综合治理,集中对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村(居)民自建房以及超市、商场、宾馆、饭店、医院、KTV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已累计检查单位37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3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9处,“三停”单位2家,罚款0.42万元。旅游安全方面,对景区、文博单位、文化娱乐场所等40家主体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条,已整改4条,1条正在整改中。特种设备方面,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对8大类特种设备的维保、检验和安全使用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条,现已整改。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方面,检查危化烟花爆竹企业28家,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18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校园安全方面,重点对校舍用电、食堂饮食安全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共计检查各类学校6家,查出各类问题12条,完成整改6条,正在整改6条。工贸安全方面,检查工业企业10家,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33条,当场整改20条,限期整改13条。检责商贸流通企业9家,发现问题26条,当场整改15条,限期整改11条。其他方面,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各类单位63个,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41条,已全部整改完毕。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排查整治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是盯住“问题消”,跑好专项整治“接力棒”。狠抓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强化对危化品等重点行业以及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真正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前;狠抓整改提升,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抓好同类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构建企业主动辨识管控、政府精准监管的全流程安全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各个领域做到可知可控、精准防控。同时,制定了《2024年全县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及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日报表》,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闭环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彻底。行业监管部门对存在问题隐患的企业开展现场复核验收和抽查检查工作,对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经营主体从严从重处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下一步,和政县将按照国家和省州的部署要求,以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和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力度,补齐短板弱项,确保隐患管控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快速处置机制、队伍力量指挥调度机制、部门区域协同联动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及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反应迅速、调度科学、处置有效,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023年6月11日17时50分许,在和政县滨河东区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发生一起工程车辆伤害事故,施工的一辆装载机溜车造成事故车辆驾驶员死亡。事故发生后,和政县人民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3号)规定,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应急、公安、住建、文旅、工会、纪委监委、检察等部门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和询问有关当事人,经综合分析,基本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的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事故单位概况
甘肃袁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伍佰万元整,成立日期为2021年2月20日,法定代表人贠*兵。该公司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管道和设备安装、其他土木工程建设、节能环保工程施工、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建筑装饰和装修、工程设备服务;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建筑安装、住宅建筑、五金产品批发、市政道路建筑、其他未列明工程建筑、电力工程施工、建材批发等业务。
死者情况:张*,性别:男,民族:汉,出生年月:1998年7月28日,身份证号:620422199******215。
事故地点:和政县滨河东区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工地。
事故发生时间:2023年6月11日17时50分许;
勘验时间:2023年6月11日19时至6月12日18时。
2、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4日,注册地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290号,法定代表人为谢*生。经营范围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节水灌溉材料、管材、管件、型材、板材、饮水用塑料管材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水利信息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智能水务信息化及自动化设备制造、集成及施工;污水处理、水净化处理、水资源综合开发及利用。注册资本5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079486562XJ。拥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3632013273,相关证书资质合法有效。
甘肃亚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亚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8月08日,注册地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庆胜东路恒基御苑6栋一单元904室,法定代表人杨*金。经营范围包括: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注册资本仟伍佰拾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901MA71AN905R。拥有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证书编号::E262008236,相关证书资质合法有效。
二、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本起事故现场情况的获取方式为实地勘验、征询执法(应急、公安等)人员、询问现场人员、查阅笔录资料、影像资料等现场人员陈述。
事故地点位于和政县滨河东区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工地。经现场勘验,现场一辆轮式装载机溜车行进至浇筑路基处。
三、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2023年6月11日17时50分许,作业人员张*驾驶装载机进行混凝土处理时,由于浇筑点距离路边较远,张*在将装载机驾驶至混凝土浇筑点右侧临边处停下后,下车进入浇筑点铺放竹胶板(堆放混凝土)。在此过程中,装载机滑动至栈道边,将张*头部顶到栈道边角处,导致头部受伤,18时20分伤者在送往和政县人民医院途中伤势过重而亡。
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标准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定,2022年国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283元。
人员伤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丧葬费、家属抚慰金各10万,合计20万元;
此次事故直接经济约49283×20+10+10=118.4万元。
死者基本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 | 家庭住址 | 备注 |
张* | 男 | 25 | 62042219*******215 | 会宁县会师镇北大街150号 |
五、事故原因及性质
经调查,本起事故有以下原因造成:
依据《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第 6.1.3条:机械作业范围内不得同时进行人工作业。第 6.1.4条:施工机械设备不宜在坡度大的边坡区域作业,必要时应采取防止设备倾覆的措施。第7.1.3机械设备停放位置应平整,周围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灯的规定,装载机操作人员张*在作业过程中对存在的事故风险认识不清,作业过程未按照施工规范作业,浇筑过程作业现场无指挥、监护人员,操作过程麻痹大意,导致装载机在停车后溜车失控,直接将作业人员推倒挤压导致张*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3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分析。
事故分类: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第2.0条,此次事故是因为装载机车辆溜车挤压造成人员死亡,符合场内机动车辆因挤、压、下落、倾覆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因此该事故分类是一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的车辆伤害事故,事故类别为一般车辆伤害生产安全事故。
1、直接原因
1)驾驶员缺乏装载机作业的基本安全知识,操作过程麻痹大意,停车制动疏忽造成溜车使自己受到挤压而导致事故发生;
2)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符合停车要求地点停车,停车部位地面不平整。
2、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购买的二手装载机在投用前未对设备做全面的检查、鉴定,不能确保装载机安全性能稳定;
2)施工单位安全教育不到位,对装载机作业人员缺乏相应的作业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
3)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混乱,人员未按照施工要求定岗定员,死者在施工过程中多个岗位临时替换;
4)施工单位在浇筑道路过程中使用装载机对水泥砂浆浇筑进行辅助作业,与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管控要求不符,属于施工人员临时想办法,随意处置解决施工问题;
5)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工程分包,以包代管,未起到总承包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作用;
6)甘肃亚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为此项目工程监理,未能很好的履行监理义务,对现场施工组织的混乱未能及时叫停整改。
3、事故性质
根据现场勘查收集到的物证资料、问询笔录,分析可得此次事故是一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者张*在作业现场违章操作,作业现场缺少车档、未设停车反坡等基本的安全设施,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甘肃源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建设施工企业,在安全管理、施工交底、现场作业组织、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不可推卸责任。
4、事故类型、级别
事故类别为一般车辆伤害事故。
六、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甘肃袁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和政县滨河东区的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的施工方、事故发生单位,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未依法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对员工的“三违”行为未及时制止纠正,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和政县应急管理局对甘肃源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2.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和政县滨河东区的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的总承包方,事故相关单位,对对项目以包代管,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未及时对违章行为督促整改,未依法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和政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对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3. 甘肃亚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和政县滨河东区的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监理单位,事故相关单位,未依法履行和政县滨河东区的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的作业安全监理不到位,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职责。建议由和政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对甘肃亚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1. 张*,甘肃袁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部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企业其他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2.贠*兵,甘肃袁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未依法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建议由和政县应急管理局处以贠小兵上年度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并由甘肃源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依据管理权限和企业管理规定对贠小兵进行安全职责绩效奖惩考核和企业内部行政处分。
3.韩*平,和政县滨河东区的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部经理。未依法履行企业其他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建议由和政县应急管理局处以韩小平上年度收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并由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依据管理权限和企业管理规定对韩小平进行安全职责绩效奖惩考核和企业内部行政处分。
4.杜*亮,和政县滨河东区的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企业其他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建议由和政县应急管理局处以杜金亮上年度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并由甘肃源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依据管理权限和企业管理规定对杜金亮进行安全职责绩效奖惩考核和企业内部行政处分。
5.王*华,甘肃亚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政县滨河东区的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未依法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习惯性违章未及时发现并查处,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甘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对王中华进行安全职责绩效奖惩考核和企业内部行政处分。
6.陈*江,甘肃亚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政县滨河东区的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监理项目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未依法履行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习惯性违章未及时发现并查处,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甘肃亚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对陈长江进行安全职责绩效奖惩考核和企业内部行政处分。
1.和政县文旅局,作为和政县滨河东区的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不规范、不细致,未及时查处项目承包、施工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和政县文旅局向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由县政府进行工作约谈。
2.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和政县建设工程的监管部门,对和政县滨河东区的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存在盲点、漏洞,未及时查处项目有关负责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由县政府进行工作约谈。
3.马*林,和政县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查处项目承包、施工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未及时发现并查处项目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马仲林向和政县文旅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由县安委办进行工作约谈。
4.邓*坤,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存在盲点、漏洞,未及时发现并查处项目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邓仲坤向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由县安委办进行工作约谈。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甘肃袁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该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教训,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健全并严格落实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全面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现违章行为应按公司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二)开展建设领域、高危行业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建设领域、高危行业以:1.项目分包、转包合法性,与第三方是否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职责;2.项目建设单位资质是否符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3.建设单位应急预案符合性、今年的事故应急演练是否开展;4. 建设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5.生产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6. 建设单位、高危行业是否按照各行业安全重大隐患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在以上安全管理重点环节,加强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
(三)开展各领域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人员素质。全县为实现年内经济建设指标,诸多项目疫情后都有加快建设,赶工赶期的现象,目前众多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新进人员多,原有员工在前三年期间停工较多,造成各建设领域人员安全素质下降。全县应当在各领域开展以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为目的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结合事故案例,改变被动的安全管理方式,增强一线作业人员我要安全的自主意识。
(四)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全县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提出针对性措施,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在企业得到扎实有效的落实。
和政县人民政府“6.11”事故调查组(代)
2023年8月18日
今年以来,和政县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舆情投诉集中的急难愁盼事项,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及时发布线索征集公告、排查梳理问题线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一是转变执法观念,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全面履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按时发放油价补贴,执法时按规定着装、规范执法,为“取证设备落后、服装配备老旧、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举行换装仪式,更换执法记录仪等硬件设施,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持续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根治“县内非法营运猖獗”顽疾,深入开展“打非治超”行动,聚焦“两客一危”车辆以及液化运输车辆的排查工作,维护合法经营者利益。截至目前,出动执法车辆253辆次,执法人员783人次,检查各类车辆503辆次,查扣非法营运及违法违规客运车辆13辆,批评教育18人次,规范制书16卷,“两免一轻”1例。
二是创新执法方式,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媒体平台,先后发放“关于征集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关于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倡议书”“关于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等宣传折页,搭建“人民群众接受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新平台。利用公交车、出租车宣传标语营造良好氛围,传播交通运输行业正能量,为打造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队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多渠道公布群众来访热线和举报投诉邮箱,大力推广“和政交通”微信公众号,不定期转载发布交通运输领域相关知识,努力拓展传播面域。截至目前,受理群众投诉10余条、整治率100%,转载发布相关信息23条、受益人群达6.1万人次。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彻底、执法人员严重缺少且身份不明确等问题,调整充实了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部门联系机制、情况通报机制。对消除执法人员学法、懂法、用法的观念和动力不足,平时不能主动和自觉学习,办案时运用法律法规不准确影响执法效率等问题,积极组织参加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先后向400余位群众征求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满意度,通过填写《和政县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征求意见表》《和政县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问卷调查表》等向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对照《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问题清单》中的执法主体错误,执法不规范,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到位、执法不作为、不履职,辖区内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猖獗等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检视,找准问题症结,认真整改落实,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政县狠抓城镇燃气领域隐患治理,强化督导检查、强化监管执法,有效预防了燃气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强化安排部署,狠抓责任落实。
为做好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政县及时组织县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交通、教科、卫健、工信商务、文旅等相关部门、各乡镇召开了全县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对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成立了和政县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和政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与各有关部门的责任。
二、强化督导检查,提升治理成效。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督促各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按照积极履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职责,扎实开展了燃气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县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交通、教科、卫健、工信商务、文旅等10部门联合成立和政县燃气安全督查组,重点对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燃气企业现场作业情况、城市燃气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等为主要内容开展重点排查整治,通过边检查、边指导、边督促,不断强化了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制度的落实。截止目前,已排查燃气企业2家,入户安检燃气用户2122户、餐饮用户20户、商业用户45户,发放宣传品2000多份,排查21个居民小区并更换燃气波纹金属软管50户;排查商贸流通企业131户,共发现问题隐患36条,其中已完成整改28条,正在整改8条;共检查工业企业18户,发现问题隐患17条,已整改完成2条,15条正在整改;检查星级宾馆2家、A级景区4家、KTV16家、网吧2家、文博单位3家,共发现安全隐患34个,目前正在整改当中。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微信、融媒体等新媒体对居民使用燃气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不间断宣传;在各村(社区)、小区醒目位置设置城镇燃气安全宣传专栏,对政策法规、燃气安全开展宣传。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燃气从业人员和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县教科局通过召开和政县教育系统燃气安全专项会议、主题班会、观看警示片、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积极开展了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处置能力。
6月30日下午,组织和政县盛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达浪乡郑家坪村开展了“中压燃气管道泄漏事故”现场处置应急演练。7月7日上午,在富强食代广场由城关镇政府、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消防大队负责人等各部门及相关企业参加的燃气、甲醇安全使用应急演练。通过两次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全民燃气安全风险意识,引导企业、商户、居民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下一步,和政县将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回头看”,以未整改隐患为督查重点,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持续巩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强化督促指导。不定期对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确保行业运营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是强化监管整治。进一步加大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同时,督促相关行业部门,抓好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达到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的目的。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互联网、宣传册等各类方式,加强公众燃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发放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手册和录制播放家庭、餐饮企业规范使用燃气视频、动画等举措,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应急处置等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燃气设施,增强抵制不合格软管、灶具、阀门等燃气用具的能力,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