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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政府发”、“和政府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和政办发”、“和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hezheng.gov.cn,微信公众号“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

(2)和政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2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馆一中心1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城关镇兴和路3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三合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合镇周刘家村二社31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马家堡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李家城社288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卜家庄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卜家庄乡卜家庄村阴洼社32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买家集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买家集镇团结村下河那社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和政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讯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和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电子邮箱:1782251894@qq.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信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附件: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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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政县:全力以赴挖潜增效 消费市场活力迸发

    今年以来,和政县坚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着力在育主体、拓市场、激活力、强服务上下功夫,持续挖掘释放消费潜力,全力推动社会消费提质提效。前三季度,全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5亿元、同比增长11.9%,增速比全省高2.7%。

    一是做实企业培育“储动能”。按照“在库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规下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思路,持续加大市场主体培育,深入推进“十百千万”商贸企业培育工程,着力发展壮大商贸业市场主体、促进商贸经济持续攀升。今年以来,全县新设立市场主体1520个、同比增加47.57%,新设立企业数281户、同比增加25.45%,个体转企业4户、同比增加10%。前三季度,完成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8239.7万元、同比增长31.5%。截至目前,全县现有市场主体9823个,限上企业18家,已培育入库商贸企业1家,10家商贸企业已基本达到限上入库条件。

    二是抓牢节会活动“激活力”。通过举办节会活动、参加展销活动、开展网络销售等方式,全力促进商文旅深度融合。今年以来,组织企业参加了兰洽会、厦洽会、糖酒会、2023中国花儿大会暨“花儿临夏·在河之洲”第二届文化旅游节等省内外大型促销展销活动和拼多多甘肃产品推介会等网络扶贫活动,营造了消费氛围、促进了消费增长。同时,通过加强与东西部协作区、中央定点帮扶单位衔接,拓展消费渠道、激发消费活力。截至目前,落实消费帮扶奖补资金384.2万元,完成东西部协作、中央定点单位消费帮扶2.4亿元。1-10月份,全县旅游接待人数468.52万人次、同比增长393.52%,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2.2756亿元、同比增长481.36%。

    三是做优服务保障“增信心”。制定《和政县商贸经济发展工作保障机制》,持续完善领导干部包抓企业制度,严格落实入库奖补、贷款贴息、减税降费等各类惠企政策,对重点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精准帮扶、精细服务,强化保障措施、定期跟进调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产量增减、资金周转、用工用能等实际困难问题,充分调动企业内生动力,全力助推各项指标稳增长、提质效。同时,通过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规范数据统计口径,确保应统尽统、应统必统。截至目前,为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960户、530万元,小微企业减征所得税223户、189万元,个体户减征个人所得税154户、12万元,“银税互动”发放贷款7户、1512万元。

    和政县: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今年来,和政县始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安全监管方案,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聚焦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要领域,从严执法,切实抓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防线,维护市场秩序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抓重点,当好舌尖安全“守护员”。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管力度,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排查,重点检查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情况,督促餐饮单位做好卫生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对全县20家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登记备案流动厨师98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登记备案和监督指导65余次;对全县各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244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参训186余人次。并对全县2家第三方平台的26名外卖送餐人员、140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部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率100%。向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免费发放“公筷公勺·健康分餐”提示桌牌2000多个,发放张贴拒绝餐饮浪费宣传海报630余份,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严监管,筑牢“药械化”安全“防火墙”。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药械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非法渠道采购的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一是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27人/次,检查零售连锁门店38家/次,单体药店177家/次,县级以上医疗机构6家/次,个体诊所51家/次。对于发现的问题,当场督促完成整改。截止目前办理药品案件5起,一般程序均为劣药(过期),合计罚款23500元。二是扎实开展了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及医疗机构口腔科材料和定制式义齿质量专项检查等各类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检查涉械单位281家次,立案查处6起,罚款12000元。三是对美容美发机构,婴幼儿产品经营者等高风险对进行重点监管,防止发生化妆品安全事件。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5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机构78家/次。办理化妆品案件6起,其中4起已结案,罚款11500,另外2起正在办理中。

    三、排隐患,撑起特种设备“安全伞”。 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对8大类特种设备的维保、检验和安全使用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障了我县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截至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1家,检查电梯320台(次)、锅炉12台(次)、压力容器80台(次),厂内机动车辆72台(次)次,客运索道1条,起重机械5台。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4起,现场查封电梯1台,起重机械1台,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4份,安全隐患整改4起。督促企业按照要求进行全面整改,现已完成整改。

    四、强质量,拧紧产品质量“监管弦”。一是完善质量监管机制,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质量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每季度组织实施全县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领域质量分析,形成质量分析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印发了《2023年度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了工作任务,协调推进质量工作,截止目前,各领域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农资、非医用口罩、塑料制品、燃气灶具、建材行业领域等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全县共有5 家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其中食品相关产品企业3家,水泥企业1家,化肥企业1家。四是认真开展产品质量抽检,我县海螺水泥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100%,车载设备快速检测任务800批次、完成479批次,完成率为59.9%;实验室快速检测任务300批次、完成158批次,完成率为52.7%,快检已全部录入甘肃省食品快速检测智慧监控平台。风险监督抽样12份,全部合格;餐饮具大肠杆菌检测129份,不合格27份,对检测不合格食品已责令经营主体进行了整改。煤炭县级抽检9批次,煤炭县级抽检9批次,州级抽检10批次,全部合格。

    下一步,和政县将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不断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监管和巡查频次,特别是加大对风险较高、易发生问题的巡查监管力度,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护航市场安全。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筑牢安全防线。

    和政县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共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单部门抽查共计发布计划数51批次,发布任务数52条,完成任务数49条,应检查主体数567个,已检查主体数479个,及时率为84.66%,现场整改数为33,限期整改数为24APP使用率12.70%。跨部门抽查共计发布计划数13批次,发布任务数31条,完成任务数25条,应检查主体数614个,已检查主体数135个,及时率为21.17%,现场整改数为0,限期整改数为0APP使用率7.98%


    关于在“三抓三促”行动中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省“三抓三促”行动,切实解决各级各部门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受理对各级各部门和公职人员工作作风方面的监督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理论学习中,走过场、装样子,学用“两张皮”,联系实际不紧,工作思路不清,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不多、效果不好等问题。

      2.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包抓项目不积极、不主动,落实“六必访”不严格、不经常,以及“新官不理旧账”,助企纾困解难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3.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放管服”改革不全面、不彻底,审批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违规设置限制性条款,增设不合理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限制企业公平竞争等问题。

      4.在民生项目谋划实施中,不尊重客观规律和群众实际需求,急功近利、任性用权,随意决策、违规决策,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堆盆景”,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

      5.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违规占用企业和群众财物、接受利益输送,以及态度恶劣、生冷硬推、“只微笑不办事”等问题。

      6.在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中,不担当、不作为,该表态的不表态、该决断的不决断,等待观望、议而不决,能办不办、该办不办、久拖不办等问题。

      7.其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受理方式

      1.监督电话:0931-8922049。

      2.来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48号,甘肃省“三抓三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730030。

      三、受理时限

      2023年2月14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同时,我们大力提倡和鼓励实名监督反映,对实名反映的问题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对监督反映人相关信息,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监督反映人合法权益。

      甘肃省“三抓三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强化监管优化服务 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近年来,和政县以提升市场服务、监管效能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全面激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力。

    一是提高服务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服务便利化改革,加强全程无纸电子化登记系统运用,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所有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同时,以“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为抓手,全力守护消费安全,切实促进公平竞争,营造群众消费更安全、更放心的消费环境。截至目前,全县已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82家、ODR企业4家、“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4家,为消费者退货842次,退货金额达2.09万元。

    二是强化企业培育,提升经济内生动力。坚持将龙头企业培育作为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不断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先后引进培育了复兴厚、星月、夏润、百益等龙头企业,培育了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35家、培育家庭农场667家,持续推动市场主体壮大发展。截至目前,龙头企业完成营业收入9863.5万元。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努力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制假售假、消费欺诈、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坚决守住市场安全底线,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87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5364户次,冷链食品经营户225户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52公斤,办理1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案件。


    和政县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动态

    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作用,认真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对同一企业的检查通过部门内多股室联合、跨部门多单位联合开展,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2021年第一季度,开展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1次,抽查27户,已全部完成抽查工作并进行了公示。

    镇街道部门信息
    水电气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