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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政府发”、“和政府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和政办发”、“和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hezheng.gov.cn,微信公众号“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

(2)和政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2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馆一中心1楼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城关镇兴和路3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三合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三合镇周刘家村二社31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马家堡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李家城社288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卜家庄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卜家庄乡卜家庄村阴洼社32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和政县买家集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和政县买家集镇团结村下河那社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和政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讯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和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电子邮箱:1782251894@qq.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521059

传    真:0930-5521777

通信地址:和政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2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附件:和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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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夏税务助推中医药产业扎根“在河之州”

    “花儿临夏·在河之州”——临夏回族自治州山灵水秀、气候清爽,有得天独厚的中药材培植地理条件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优势。近年来临夏州中药材播种面积不断增加,品种不断丰富,种植面积达到25.21万亩,中医药产业也在国务院《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指引下迎来重大发展机遇。为了更好助力中医药产业健康蓬勃发展,临夏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聚焦税费支持政策精准落地,不断将税收服务做优做实,全力助推中医药产业牢牢扎根“在河之州”。

    “税惠”支持中医药技术研发

    临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54年,属于老牌国有控股企业,集药品批发、中药饮片生产、药材收购、零售经营、质量监控等为一体的全州最大的国有控股医药企业。公司通过国家GSP、GMP质量认证,是全省现存为数不多的一家国有医药企业,是州内唯一拥有医疗企业经营资质,唯一获得中药饮片“鬼见愁”牌著名商标的企业。为了支持该企业进行产品研发,临夏市税务局向企业问计问需,针对企业研发投入高、涉及购销业务频繁等特点,整理优惠政策清单,组织税务干部主动跟进辅导,落实增值税减免、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适用政策,为企业增强发展后劲。

    “近几年来,税收优惠政策越来越丰富,这也给了我们企业更足的发展底气,税务干部们也经常到企业里来,跟我们讲解最新的优惠政策。2022年至今,我们公司已经享受了增值税留抵退税15.7万元,为我们公司留下充分的资金流动空间,为公司运营、产品销售带来了很大支持”临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人员刘多红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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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干部为临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辅导涉税业务

    “税惠”促进中医药种植加工

    临夏州根据中药材产业发展布局,在和政县、康乐县、永靖县建设当归、黄芪等优良种子种苗繁育基地,通过提高种子种苗质量,确保药源基地稳定,产品安全优质。临夏税务部门积极联系对接各中药材种植基地和农业合作社,为种植中药材企业和个体户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甘肃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农产品、中药材加工业务为主的企业,公司辖四家全资子公司和两家控股公司。该公司主要进行黄芪、党参、金银花的加工制造,其中,黄芪和党参主要销往同仁堂、千金药业,金银花全部供给山东九间棚公司,每年从农户及合作社收购大量中药材进行加工,吸纳了大量脱贫人口,公司共有员工三百多人,为当地中药材行业发展、乡村振兴作出了重要贡献。2021年3月,集团公司先后被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甘味品牌企业”“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永靖县税务局对该企业进行重点辅导、线下问诊,深入企业开展税收政策培训,通过“陇税雷锋”为该企业提供全员帮办,及时派送“幸福两单”,两年来共计享税收优惠达177万元。

    “我们公司致力于中药材的加工制造,近期又投资了金银花生产车间,打造产业孵化基地,但400多万的投资给公司经营带来了巨大压力。税务干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迅速上门,给企业进行全面体检,让我们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及时雨’,有了更多的资金去投资中药材加工制造,解了燃眉之急。”甘肃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有芳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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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靖县税务局工作人员到甘肃刘家峡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了解企业涉税需求

    “税惠”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当地中医药产业发展,临夏税务部门秉持及时问需、精准解难的服务理念,成立税收宣传小分队,化身优惠政策宣传员,深入各中药材企业,将税惠“养料”深耕于中药材种植的沃土里。

    甘肃复兴厚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中药当归、黄芪、党参等饮片产品为主的中医药企业,在和政县拥有服务用地100亩,通过就业劳动,员工年平均收入达30000元左右,有效带动拓宽了周边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增收渠道。和政县税务局主动为该企业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新购置设备、器具享受税前100%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减免税收16万元,同时积极指导该农产品收购企业从农户手里收购中药材、开具收购发票,并成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30万元,大大降低了企业实际税负,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充足动力。

    临夏市益生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以中药饮片生产、中药品种选育、中药销售为主,年加工中药材超2200万吨,年产值超3200万元。2011年被评为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临夏市税务局以“陇税雷锋”全员帮办专项行动为抓手,大力开展“临税医生”便民服务,由税管员和业务骨干为该企业进行在线诊断,量身制定“企业健康卡”,及时解答涉税事项,积极拓展“办问协同”远程辅导,解答涉税疑问、提供报税辅导、推送“幸福两单”,全力为企业发展护航。

    “临夏市税务部门推出的便民举措让我们办税人员感觉更暖心。现在我们基本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缴税,不需要特意跑一趟税务局,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在税企交流群反馈,群里的税务干部都会及时回复我们。”临夏市益生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办税人员宗红萍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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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政县税务局工作人员到临夏市益生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税收宣传

    据悉,自临夏州中药材体系建设以来,临夏税务部门主动深入各县市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企业发展调研,并积极推出各类扶持措施,扩大对中药材企业的税费服务覆盖面。通过“银税互动”帮助相关企业融资,结合“乡村振兴”引导相关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购买中药材种植保险,并以精细的服务支持中药材企业逐步完善产业技术体系,为中药材种苗繁育、种植、仓储、加工、销售、运输等全产业链提供税收政策保障,切实推动中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和政税务再出实招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拿着刚打印出来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红利账单”,和政县八八啤特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玉萍难掩笑意:“近几年,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为我们企业发展增添了巨大动力。去年一整年,我们公司享受到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和其他优惠项目,一共减少应纳税所得额290多万元,享受税费减免红利共计1.30万元,切实感受到了税务部门对企业的支持与帮助,为我们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强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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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政县八八啤特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张玉萍

    据了解,这是甘肃税务创新推出的为助力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算清政策“明白账”,算准政策“红利账”,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快申快享的幸福感和便利感,应享政策的“幸福菜单”和已享政策的“幸福账单”。为此,和政县税务局积极响应“幸福两单”这一暖企措施,推动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快准稳好直达市场主体,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强大的税务动力。

    眼下正值“便民春风办税行动”的第十年,和政县税务局紧紧围绕“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这一主题,深入落实各项“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满足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的个性化信息需求,持续开展税收宣传、政策辅导、服务活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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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和政县税务局与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协同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最大程度便利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电子税务局,实现全县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设立了企业开办专区功能,为纳税人缴费人免费提供企业开办“套餐大礼包”服务,不断提高企业开办效率。同时,还不断深化“项目管家”服务,深入落实对重点项目企业的税前宣传辅导、税中跟踪服务、税后权益维护等13项服务措施,严格落实税收优惠“不来即享”,对符合政策的纳税人实现税收优惠事项“自行申报、网上办理、先行享受、后续监管”对各类税收优惠“不来即享”事项进行梳理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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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行以来,和政县税务局坚决扛起抓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宣传,多措并举加强辅导,精益求精优服务,确保制造业缓缴税款、增值税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市场主体,让纳税人获得感满满。

    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互联网+税务”思维为引领,积极推进以电子税务局为主的网上办税工作,严格落实185项“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目前全县90%以上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网上办税。深入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模式,严格落实223项“非接触式”事项清单,畅通网上办税缴费和咨询渠道,广泛宣传“非接触式”办税模式及部分业务操作指南,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进行办税,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企交流群、陇税雷锋等途径咨询相关涉税问题,及时处置纳税人的诉求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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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政县税务局工作人员  曾盛

    和政县税务局工作人员曾盛说:“在办税服务厅的日常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度、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等服务制度,规范办税服务厅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态度,强化办税服务厅业务能力,并通过‘一把手’走流程等活动,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切实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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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保障,和政县税务局还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置了特殊人群(老年人、残疾人)绿色通道、现金收付通道、个税汇算专窗、注销专窗等特色窗口,为特殊人群办税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招募了2名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志愿者,在办税服务厅辅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切实提高了纳税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还通过省局创新的“陇税雷锋”全员帮办工作机制,在精细服务上求突破,利用制定“办问协同”、“全省通办”等22条“陇税雷锋”全员帮办服务措施,让纳税人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跑”,实现“政务服务好不好,让企业和群众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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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和政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永芳

    国家税务总局和政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永芳说:“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三抓三促’行动要领,积极推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树立‘陇税雷锋’的金字招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着眼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目标,在持续落实好当前各项举措的同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改进服务手段,增强纳税服务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太子山下石榴红 税心团结永向党——临夏州和政县税务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综述

    国家税务总局临夏州和政县税务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2名,少数民族职工30人,其中回族16人,东乡族10人,土族2人,保安族2人。男40名,女22名,全局平均年龄为41岁,县局有中共党员39名,在职党员占全体职工的63%。县局共有职能部门12个,其中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征收管理股、税政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党委纪检组;派出机构4个,分别为: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分局、城关税务分局、松鸣岩税务分局;事业单位1个,为信息中心。

    近年来,和政县税务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新时代税务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加强税务党建工作,以“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沿洮沿黄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区”创建为契机,坚持高位推动、教育引导、培育典型、文化引领、发展带动“五轮驱动”,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增进了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推动形成了全局上下团结一心、共谋发展、征纳和谐、事业进步的良好局面。多年以来,县局先后被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中共临夏州委评为“全州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被甘肃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甘肃省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被甘肃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2022年度省级卫生单位”;县局一名同志被评聘为“临夏州民族团结进步形象代言人”、“和政县民族团结进步形象代言人”;县局驻村帮扶工作队被和政县委县政府评为“2022年度新营镇先进驻村工作队”;县局第一税务分局被共青团临夏州委、国家税务总局临夏州税务局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组织税费收入方面,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按照“六保”“六稳”工作要求,以组织收入工作为核心,坚持税收法治,做到应收尽收,连续五年圆满完成组织收入目标任务,组织收入工作受到上级领导充分肯定。实践充分证明,民族团结是促进税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优质服务是践行民族团结的生动写照。

    贯穿“一条主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创建

    和政县税务局党委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主题,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严格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第一任务”、支部党员教育“第一要事”的要求,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民族工作最新要求,积极开展工作部署和交流研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到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创建,时刻牢记“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以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纳税人缴费人满意”的模范机关为目标,一以贯之“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打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思想基础,形成全员参与创建的行动自觉,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强化“两个保障”把创建融入税收事业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局党委坚持以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核心内容,与税收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融入各项税收工作,做到常抓常议,久久为功,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监督指导、各部门负责人协同推进、全体干部广泛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和政县税务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要求,强化跟踪落实,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内化为各部门的行动自觉。同时要求广大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甘肃党建”等平台,把民族政策学习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切实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落实落细,落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和政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创建“三个机关”浓厚民族团结创建氛围

    一是创建县直机关党建示范点,绘就民族发展宏图。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推进“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建设,抓特色增亮点,抓规范求提升,按照“党委创品牌、支部创特色、党员创先锋”党建工作“三创”活动工作要求,精心打造“党建引领 阳光税务”党建品牌和“石榴支部”、“雷锋支部”支部特色,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以争创党建示范点助推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提高,被评为和政县直机关党建示范点。二是创建美丽机关,擦亮民族团结底色。打造花园式税务局,建造蔬菜大棚,种植有机蔬菜和时令水果,打造以“石榴亭”为核心的花园水池主题的后花园,美化了工作环境,完善职工之家硬件设施,购置健身设备,提升干部身体素质,通过改善食堂伙食,让大家吃到了可口的饭菜,极大的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促使干部职工以良好的心态、饱满的斗志全身心投入到税务工作中去,切实增进各民族同志之间情感交流,提升全局凝聚力,营造团结、和谐、顺畅民族团结氛围,进而推动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创建文化机关,厚植团结内涵。将文化建设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内容,厚植各民族税务干部团结和谐、文化相融的精神内涵。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国税务精神,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结合税法宣传月和民族团结月,组织开展税法“六进”活动,在普及税法的同时向社会群众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融合税务文化和民族文化,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迎新春”文艺晚会、春季植树、道德讲堂、干部慰问等活动;与和政县妇联联合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 巾帼税花展风采”庆“三八”文艺汇演活动;发挥群团组织桥梁作用,开展进学校、进养老院、进帮扶村开展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开展了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开展民族企业代表座谈会、“民族团结一家亲 尊老爱幼携手行”进帮扶村宣讲民族政策活动、“抵制高价彩礼 推动移风易俗”主题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干部“荣退仪式”等活动,利用中国传统节日、民族节庆等节点,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推动各民族文化互鉴交融、创新发展,促进民族融合、人心聚合。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为抓手,拓展宣传空间,通过打造“四廊五室一亭一阵地”(四廊分别是廉政文化长廊、税务文化长廊、党建长廊、民族团结文化长廊,五室为廉政文化室、青年理论学习室、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室、党员活动室、荣誉室,一亭是石榴亭,一阵地是党建文化阵地),开创以党建引领推动税务工作蓬勃发展新局面,集中展示党的发展历程和和政县局“党建红”引领“税务蓝”品牌建设成果,成为聚人心的磁场、育人才的阵地。把民族团结教育落实到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融入到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意识。

    聚焦“四个举措”办好服务大局惠民事       

    (一)助力乡村振兴,巩固帮扶民族地区脱贫成果。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新使命、瞄准新目标、谋划新思路,主动对接、积极参与,为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持续贡献税务力量。县局建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各方力量,落实落细各项帮扶政策措施。选优配强驻村第一书记,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相关考核要求,确保定点帮扶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选派2名优秀干部组成驻村工作队脱产开展帮扶工作,52名机关干部每人结对帮扶2-4户帮扶户,克服繁重日常工作带来的困难,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帮扶工作,特别针对各民族群众,掌握生产、生活情况,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探索实施“税村共治”项目,联合乡镇政府站所、工商联、医疗、养老保险等部门,积极构建政策惠农、服务便农、培训兴农、税银利农“四位一体”税农发展模式。发挥“税村共治”创先争优项目优势,组建青年干部税收政策宣传队,将税费服务继续向乡村振兴一线延伸,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注入税力量,大力宣传民族政策和各项补贴政策,让好的政策在各民族群众中得以充分落实,经过努力,帮扶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帮扶村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理工作,帮助村民打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助力。

    (二)锻造过硬队伍,注重各族干部培养。在抓建队伍过程中,注重对各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选派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提高民族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切实让各族干部行动有表率、工作有动力、发展有空间。把各民族干部培养重点纳入人才培养规划,及时发现并培养各民族优秀干部,积极培育、选树各民族干部先进典型;将各民族税务干部吸收进党员志愿服务队和党员先锋示范岗,确保党建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双融双促双提升。以完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为抓手,扎实开展党组织、党员社区(村)“双报到”工作,积极对接鸿瑞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坚持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党建、税收、民族团结等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在近几年的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组织参加“双报到、双服务”活动,选派年轻干部参与疫情防控隔离点消杀工作,有力彰显税蓝担当。在2022年度临夏州税务系统“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中取得笔试成绩第一、综合成绩第二的优异成绩,县局一名干部被甘肃省税务局确定为“青年才俊”,两名干部被甘肃省总工会评为“甘肃省技术标兵”,两名干部被共青团临夏州委评为“全州优秀抗疫青年志愿者个人”。 

    (三)落实减税降费,抓实为民办实事举措。为更好服务企业,和政县税务局认真落实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组织税收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宣传辅导,广泛利用微信、QQ群,及时发布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在做好政策宣传的基础上,成立疫情防控青年突击队,积极开展靠前问需服务,摸底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发票领用等情况,落实特事特办、一企一策等做法,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惠及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大的支持。主动对接民族地区企业涉税需求,响应地方政府号召,全力助力企业发展,保障企业用足用好各项税收政策,让每个企业都享受到政策的优惠和红利。 

    (四)优化纳税服务,汇聚民族团结激流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将落实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和支持民族地方税收政策相结合,千方百计将支持民族地方、民族手工艺品、特色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地。县局抓实全省“三抓三促”行动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临夏州税务局“四抓四带”工作思路和“三精”工作理念,强部署、抓作风、快落实,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聚焦“诉求响应更及时、智慧办理更便捷、分类服务更精准、执法监管更公正、税收共治更聚力”,大力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实行“一套资料、一套流程、一次办理”,暖心服务企业,实行“线上线下”全流程办税服务,让“便民办税春风”吹到各民族心坎上。实现办税以电子税务局为主,自助办税服务厅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纳税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电子专票,推广宣传“甘肃税务”APP,让各族群众“不跑路,掌上办”成为现实,最大限度的提高各族群众的涉税体验。在办税服务台设立“党员先锋岗”,划分“党员责任区”,大力开展“三三五”亮点工程,推行“三声三亮五心”服务制度,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通过“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以及“耐心、贴心、细心、关心、热心”的服务,亮明党员身份,用特色服务提升质效,不断促进“项目管家”“不来即享”等便民政策落到实处,以优质的纳税服务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鲜艳的民族团结之花需用爱心浇灌,坚实的民族团结之桥需用真情浇铸。和政县税务局将以持之以恒的毅力、克难攻坚的魄力、从容不迫的定力,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税务部门花开长盛,为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贡献税务力量。

    和政县税务局:减税降费 助企发展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细胞”,让企业轻装上阵,关键在于“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落地生根。今年以来,和政县税务局认真实行“一企一策”,不断优化减免申请流程,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升企业获得感,用实际行动践行税务部门的责任与担当,全力助推企业稳健、高质量发展。

    “您好,我是来自和政县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今天来贵公司呢,就是为了向您们宣传两项优惠政策,其一是贵公司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其二是关于制造业中,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11月16日上午,在甘肃复兴厚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里,和政县税务局工作人员马龙正和其他税务干部一起,向该企业负责人宣讲有关减税降费方面的优惠政策。

    “该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被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扣除应纳所得税的政策,所以我们对该企业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进行了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且,由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该企业属于制造业,所以,我们也为该企业进行了部分税费的延缓,通过多重帮助和扶持,来助力企业发展。”和政县税务局第二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马龙告诉记者。

    “平时,和政县税务局工作人员经常深入我们公司,对我们进行政策方面的宣传和辅导,尤其是在“减税降费”方面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帮助和支持,以实际行动充分发挥了税务部门为民办实事的决心,为我们公司解除了后顾之忧,增强了我们后续发展的信心。”甘肃复兴厚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吕随民告诉记者。

    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全力助推全县经济稳步发展,近年来,和政县税务局认真响应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积极作为,时刻将纳税人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切实为纳税人提供精准服务,满足纳税人的需求。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全县各中小微企业,对其进行“一对一”的专项辅导,分行业、分税种详细梳理、宣讲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并及时落实到位。

    面对减税降费数据中有很多纳税人资料留存不合适无法联系,还有一部分根本没有预留任何能联系到的信息,还有一部分纳税人是外地企业和个人,无法前来办理的众多问题是和政县税务局通过查资料,打电话,查记录,或者通过熟人托熟人联系到该纳税人,对于无法前来办理的纳税人,就通过加微信号,通过微信发送身份证和银行卡照片。对系统里没有任何联系方式,实在无法联系到的纳税人,作好相关记录和台账,在公告栏中和相关政策文件一起进行张贴等等,确保退税工作精准到每户每条,确保每一笔退税准确及时,每一份政策红利落实到位。

    在减税降费工作中,和政县税务局始终严格按照一切从简、从精即时办结的原则,尽力让纳税人应享尽享,切实体会到满满的获得感。每一笔减免退税的办理,坚持从每一项细节做出部署,从每一个政策做出目标,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采取实打实硬碰硬的措施,全力推动减税降费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打赢减税降费硬仗,为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保驾护航。

    据了解,今年以来,和政县税务局共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退税金额达到3419万元,为中小微制造业企业办理缓税86万元,其中为制造业小微企业缓税70万元,为制造业中型企业缓税16万元。

    和政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永芳说“ 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的税费优惠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和政县税务局通过政策培训会、“陇税雷锋”平台、“税村共治”项目、上门服务等活动,多渠道、全方位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解读优惠政策,并不折不扣落实。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利、优质的服务,为和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贡献了税务力量。”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档案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档案局,国务院各部委财务部门、档案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档案部门,中央企业财务部门、档案部门:

    为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规范各类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二、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

    四、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六、单位和个人在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中存在违反本通知规定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处罚。

    七、本通知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2020年3月23日


    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更好发挥出口退税这一普惠公平、符合国际规则政策的效用,并从多方面优化外贸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

    (一)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企业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税。(商务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对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后,因征退税率不一致等原因而多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企业转入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挖掘离境退税政策潜力。进一步扩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覆盖地域范围。优化退税商店布局,推动更多优质商户成为退税商店,形成更大规模集聚效应。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措施,促进境外旅客在华旅游购物消费,推动离境退税规范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文化和旅游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

    (四)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优化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积极支持引导出口企业采用“非接触”方式办理口岸和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原则上出口企业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等事项,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税务等部门审核电子数据无问题的,即可办结业务,并通过网上反馈办理结果。(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精简出口退税环节报送资料。强化海关、税务等部门间数据共享与衔接管理,进一步精简委托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申报、来料加工免税核销申报环节的报送资料。(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支持出口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电子化或者纸质化的方式留存保管出口货物提单等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提高单证收集整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完善税务信息系统功能,为电子化方式核查备案单证积极创造条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幅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申报便利水平,实现企业通过税务信息系统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出口报关单信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的发票信息。持续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为企业高效申报退税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提升申报效率。(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不断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在2021年正常出口退税平均7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2022年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全面实现退库无纸化,进一步提高税款退付效率。(税务总局牵头,商务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进一步提高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效率。深化海关、税务部门合作,积极推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信息共享,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时,凡可查验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报送纸质证明,改为查验共享信息,帮助企业加速办理退运通关。(税务总局牵头,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简化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流程。对于风险可控的出口退税申报,采用“容缺”方式先行办理退税,事后再补办实地核查手续。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证明开具申请环节需要报送的资料,积极推动实现出口退税证明全流程无纸化。企业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税,受自然灾害、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按期收汇的,取消事前报送举证资料,企业留存备查相关资料即可,同时按照包容审慎、风险可控原则适当放宽举证资料范围。(税务总局牵头,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优化出口企业营商环境

    (十一)帮助企业提高出口业务办理效率。丰富宣传渠道及精准提醒内容,让出口企业及时获知报关、结关、退税等事项办理进度,引导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效率,进一步压缩出口单证收集、流转时间,加速申报出口退税。(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支持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积极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加快推动各地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管理,引导出口企业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商品信息并进行免税申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贸易健康发展。(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成长。深化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集中代办退税备案及实地核查效率。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采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税、电子化方式管理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指导企业优化内部风险管理,提升集中代办退税风险管控水平。(商务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强化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用评级信息共享,积极引入市场化信用评级机构,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服务,提升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动态调整及时性,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引导出口企业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意识、规范健康发展。(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强化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等部门协作,推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对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为出口企业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协商解决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税务总局 公安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外汇局 银保监会

    2022年4月20日

    镇街道部门信息
    水电气热